第一百二十四章 孤独地活着(第4/5页)

照片上的男孩四五岁的模样,可可爱爱,完全想不到冷若冰霜的狮心会会长小时候是这样的。

最后的男人则穿着白衬衫和毛呢裤子,梳着油头,面带骄傲地搂着女人的腰。

这就是楚天骄?

果然是个十分英俊的男人。

芬格尔默默看着照片上的三个人,心想这家伙脸上的骄傲简直快满出来了啊!搂着老婆的手既用力又有些小心翼翼的模样。

这家伙到底是演戏演的入了迷,还是发自真心的爱上了一个普通人?

他和副校长有很深的牵绊,对副校长的事情大概也知道点,譬如副校长和他儿子曼施坦因主任的“爱恨情仇”。

那老家伙酒醉的时候和他吐槽过,说自己年轻的时候觉得自己就像一头狼行走在满是羊的人间,以他的血统他可以征服任何一个女人,那些女人无论多么曼妙多么动人,都只是他在享受中的一只羊而已,狼会爱上餐桌上的羊吗?当然不会,所以他不会爱上任何一个女人。

这就是高血统的混血种看待自己与普通人的视角。

某种程度上,他们会觉得自己在人类面前就是“神”。

而神……会爱上人类吗?

芬格尔看着照片上的那张写满了爱意的脸,也就得到了答案。

住在这样一间寝室里,这个男人平日里究竟在想什么?

他们很清楚,楚天骄不是普通人,他是一名强大的混血种,就像曾经的副校长一样,他的血统优势足以帮他征服世界上任何一个普通女人,但他守在这间不见天日的地下室里,床头柜上放着和前妻儿子的全家福照片,直到死去。

这不符合他的人设。

他不该只是这样的。

芬格尔突然想到了什么,低声道:“找找看有没有暗门,这家伙留在这不走的原因绝不是为了攒钱给楚子航付礼金。”

对的!

哪怕他再不讲究生活质量,他也不需要住在这里,这里必然有什么东西值得他留恋或者说守护。

“嘿呀!”

芬格尔疑惑转头,发现师弟直接撤掉了床垫,露出了下方的暗门。

暗门用铁皮和铁框架焊好,加了一把沉重的挂锁。

“靠!”芬格尔暗骂一声道,“这家伙还真会玩!”

旋即他皱了皱眉,“这锁不好解决啊,咱手里也没家伙。”

“铿!”

路明非从身后一直背着的网球袋里拔出了一把寒光四射的剑,递到芬格尔手里。

芬格尔目瞪口呆道:“你特娘叮当猫啊!哪来的剑?”

“我从学院带来的,之前和师兄一起弄的。别废话,赶紧劈开,我们下去一探究竟。”

芬格尔掂量了下手中剑,重量正好,就是不知道锋利度怎么样了。

他摆正姿态,双手举剑过头顶,一剑笔直斩下,竟是毫无阻碍,一剑到底,果然是把削铁如泥的好剑。

暗门下面是一根钢管,芬格尔把剑还给路明非,主动请缨沿着钢管滑了下去。

他感觉自己进入了一个很大的空间,但一片黑暗,没有光线。

“师兄,接好了!”

听到路明非的声音,芬格尔下意识抬手一抓,抓到了一个手电筒。

这家伙……是早有准备?

手电筒的光照亮了地下的隐秘空间,或者说地下三层。

果然是间宽敞的房间,远比上面要大……

路明非也从上面滑了下来,打开了另一个手电筒。

光线一一照亮了空间的每个角落,随着每一处地方映入眼帘,芬格尔微微叹了口气。

这家伙果然如自己所想一样,他内心处的斑斓色彩远胜过无数人,但这一切都不曾对人展示过,即使是自己的妻儿。

前面那个中年男子当然说不出对楚天骄的真实看法,因为楚天骄根本没将真实的自己展示给外人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