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三十六章 杀猪不吃大骨头哪能行呢?墩墩给老太太准备的寿礼!(第2/5页)

她一边嘀咕,一边拿起一截脊骨,同样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嗯,虽然大早上啃大骨头有些油腻,但猪肉啃下去,那种幸福的满足感,真是任何早餐都替代不了的。

尤其是新鲜猪肉的鲜香,吃起来那叫一个美。

旁边的陈跃进此时也捧着一截骨头吃着:

“真没想到新鲜猪肉趁热下锅会这么好吃,感觉以前吃的猪肉都是假的。”

肉很鲜,很嫩,也很香,咬一口汁水丰盈,但完全没有猪肉那种油腻感,哪怕肥肉部分呢,也都香而不腻,特别过瘾。

林旭把手洗干净,去厨房捣了点蒜泥,兑入生抽香醋,搅拌均匀拿到外面,拿起一块骨头蘸着吃,蒜香和猪肉的香味混合在一起,特别开胃。

沈佳悦一看,也凑过来蘸着吃:

“哇,感觉更美味了!”

陈美娟从锅里捞了一块煮好的五花肉,用刀切成薄片,再拿来几张死面饼,切成骰子大小的馍块。

用漏勺盛着馍块在肉汤里烫一下,再烫点粉丝,放入肉片、葱花和香菜,撒点胡椒粉,兑入一大勺滚烫的肉汤,一份豪华版泡馍就制作完成。

通常情况下,泡馍分为两种,一种是羊肉泡馍,一种是大肉泡馍,大肉做的因为会用酷似葫芦的猪大肠,所以这类泡馍通常会被称为葫芦头。

当然,陈美娟的做法并不正宗,她只是根据几位老人的口味,煮了这么几碗馍块。

一碗馍块,连汤带肉带主食全都有了,比较符合老人的饮食习惯。

“悦悦,你和小燕要是吃就说一声,我给你们一人做一碗。”

“好的好的,谢谢妈。”

“谢谢陈姨!”

姐妹俩道了谢,继续啃着手中的大骨头。

陈美娟笑着说道:

“这有啥好谢的,随手做就出来,也不麻烦。”

对于她来说不麻烦,但对于韩淑珍和沈国芳来说,就有点强人所难了,这两位母亲都不怎么会做饭,以至于沈佳悦和陈燕都没怎么享受过“妈妈的味道”。

沈国富拿着一根猪棒骨大口啃着,看到锅里煮的骨头比较多,冲林旭问道:

“小旭,这些骨头啃不完咋办啊?”

“拆了,拆下来可以做炖菜,也可以用猪皮做成猪肉焖子,吃法比较多,不会浪费的。”

一听可以做焖子,老沈来了兴趣:

“用猪皮做焖子麻烦不?原本不觉得,你这一提还真让我来了兴趣。”

“不麻烦,您要是想吃,等会儿做点就是了。”

正好冷柜里有一箱昨天采购的猪皮,原本打算熬猪皮冻的,但既然老丈人想吃焖子,那就改成焖子算了。

这玩意儿做法很简单,把猪皮洗净焯水后熬煮一下,用熬煮的汤把肉拌一下,再用一个平一点容器做成焖子就行了。

猪皮中富含胶质,只要把煮透,就能把肉块粘合起来。

要是想让口感更加多变一些,可以在焖子中加一层猪耳朵,熬猪皮的时候顺便放点蹄筋进去。

这样吃起来,不仅有猪耳朵的脆感,同时也能吃到柔韧耐嚼的蹄筋,喜欢喝酒的人,会对这道菜爱得不行。

林旭啃了两块骨头,去厨房将那一箱猪皮搬出来,用温水浸泡一下。

开化后清洗一遍,再放进热水中焯烫一遍,这样做是为了去除肉皮上的杂质,同时也为了让毛茬凸显出来。

买的成品猪皮全都来自屠宰场,这些用机器设备刮的猪皮,基本上都会把毛茬留在毛孔呢。

如果直接拿来做菜,毛茬会凸出来,吃到嘴里甚至还会有扎扎的感觉。

这种情况下,就得先把猪皮烫一下,让猪皮收缩,毛茬显现出来,等毛茬清理干净再进行烹制,就不会有扎嘴的感觉了。

很快,水烧开,用勺子撇去浮沫,又煮了两三分钟,约莫猪皮已经被煮透,林旭用漏勺捞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