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七章 焖饭居然可以好吃到这种程度!灰姑娘的水晶鞋?(第4/5页)

林记美食,就是其中之一。

“一小碗油泼面,半只烧鸡,再来一小份姜汁莲藕。”

“三份家乡炒面,一份压猪头肉,一份干煸豆角。”

“两碗番茄鸡蛋面,三碗茄丁面,再来一大份烧饼夹牛肉,一份蛋黄焗南瓜、一份豉汁排骨。”

“一份清蒸鲈鱼、一份小炒黄牛肉,三碗米饭。”

“……”

顾客们各自报着想吃的菜品。

报完又看了看别人桌上的菜,有喜欢的就问服务员是什么菜。

在林记,不用担心服务员瞎推荐,因为所有菜品,都是她们吃过的,而且吃过不止一次。

有时候顾客们说不出想吃的菜品,就把自己喜欢的口味说出来,让服务员推荐。

从开业到现在,还没人踩到坑呢。

等餐的时候,大家聊得最多的就是墩墩了。

从没想过,这个平时面对顾客一脸臭屁的小家伙,居然会那么乖巧。

不少人都去服务台那儿跟墩墩合影。

小家伙再次恢复到了一脸臭屁的样子。

不拒绝,但也别想配合。

曾晓琪她们吃过午饭,闲着没事,跟沈宝宝窦雯静一块儿去附近的电影院看电影去了。

而林旭在厨房忙到快十二点,来到楼下,打算看看那些鸡肝咋样。

几十斤鸡肝呢。

要是好吃等会儿就立即开卖。

要是不好吃也尽早让楼上的厨师们一块儿想办法处理掉。

“味儿咋样?”

一进卤品部的门,林旭便看到徐新华正拿着一个鸡肝在吃。

“味道超棒,鸡肝做得好嫩,吃的时候我甚至有些担心冒出血水,但事实证明,鸡肝已经完全熟透,不可能有血水冒出来的。”

是吗?

徐新华端着一个小盆递过来,里面全都是刚捞出来的鸡肝。

林旭捏着一个尝了尝,果然好嫩。

鸡肝的质地比较细腻,吃在嘴里有股浓郁的鲜味,再配上卤汤的味道和恰到好处的咸味,这鸡肝做得真是不错。

不愧是完美级烧鸡的卤汤,就是好用。

可惜已经吃饱了,不然去楼上拿个热烧饼夹进去这么热乎乎的吃下去,绝对很舒服。

“那就捞出来开卖吧,装盘时候改一下刀,别一大串上去,让顾客无从下手。”

“我知道的老板,你放心好了。”

林旭把盆里剩下的几个鸡肝拿出来,用刀切了一下,随即端着盘子来到服务台,递给了舒云:

“新上的卤鸡肝,你们都尝尝,让服务员给顾客推荐一下。”

说完,他揉揉墩墩的脑袋,上楼继续忙去了。

舒云用牙签扎了一小块鸡肝尝了尝,顿时眼前一亮。

味道确实不错,那几个去看电影的,看来吃不上这么美味的菜品了啊。

她将盘子递给宋甜甜,让这位前台经理找一楼二楼三楼的领班,去给大家交代的同时,也尝尝鸡肝的味道,做到心中有数。

宋甜甜刚走,一个高大帅气的身影就出现在了门口。

多日不见的任杰走进了店里。

往常他进来的时候,都径自去里面找位置坐了,但今天却有些反常的往服务台这边踱了过来。

舒云有些好奇的看着这位男模一样的警察,笑着打了个招呼:

“你好任警官,是来吃饭还是来找我们陈总……陈总厨的?”

这会儿陈总厨远在千里之外呢,可没法过来见你。

任杰笑了笑,先轻轻挠了挠墩墩的下巴,这才笑着问道:

“你们陈总厨在楼上忙吗?”

“没,趁着国庆节回老家了。”

舒云觉得来林记之后,别的没学会,撒谎倒是越来越顺溜了。

她本想说休假的,但想想服务行业都等着国庆七天回血呢,怎么在这个节骨眼上让人休假啊。

所以便撒了个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