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 烧鸡还没晾好就卖出一半!宠粉菜品:烤羊排!(第2/5页)

徐新华并不想管账,因为卤肉不比别的菜品,这玩意儿生的熟的重量不一样,账目上很容易出现对不上的情况。

所以为了不出现争议,最好的办法就是不碰钱不管账。

林旭也没勉强,他让一个服务员守在这里负责给顾客打包收钱。

不过这只是临时的。

等回头还得让窦雯静找人把这个窗户改一下,改成一个对外的窗口,里面再简单装个不锈钢工作台,这样更方面收银员的操作。

为了不影响白天的营业,改造工作只能在晚上进行。

这活儿不大,估计最多一夜就能搞定。

另一边,于大爷回到店里。

把其中一只烧鸡按照林旭的吩咐放到冰箱冷藏室中,另一种则打开盒子直接摆在超市门口的收银台旁边。

烧鸡是一种可以热吃也可以冷吃的美食,热着吃是软烂浓香,而凉着吃就成了咸香劲道,相对来说更下酒。

于大爷安排得很好,冰箱里那只晚上拿回家下酒。

而收银台上这只,先趁热炫几块过过瘾。

他给自己戴上一次性手套,从鸡腿上扯下一块颤巍巍的肉,热乎乎的送进嘴里,这口感,这味道,简直太过瘾了。

正吃着,旁边胡同里住着的钱大妈和王大娘进来买东西:

“嘿,老于,搁这儿吃啥呢,这么香。”

“隔壁小林老板做的烧鸡,刚出锅,我跟老孙头就一人买了点,您两位尝尝,这肉烂糊又入味,还不那么咸,好吃着呢。”

于大爷这人身为迎春街的情报站长,本身就喜欢嘚瑟,卖弄第一手情报。

现在他第一个买到烧鸡,那就更得好好炫耀炫耀了。

之所以摆在收银台上吃,也是这个想法。

咱跟小林老板的关系,那叫一个铁瓷,不然咱为啥是第一个买到烧鸡的人?

钱大妈和王大娘也没客气,一人尝了一小块,顿时被这软烂的烧鸡口感给迷住了。

上了年纪的人,牙口多少都有些不好,现在好不容易碰到这种不挑牙口的烧鸡,那高低不得买两只解解馋。

两人也不买东西了,出了超市就往林记美食的大门走去。

于大爷还在身后交代着:

“不用进去,去东边卤品部的窗口那买,刚刚我就是在那儿买的,小林老板亲自打的包。”

钱大妈和王大娘一听,也没进店,直接去了大门口东边的卤品部窗口。

见到林旭在里面,赶紧说道:

“小林老板,给我们一人来两只烧鸡,不就比我们早买了一会儿嘛,看老于嘚瑟的,尾巴要翘天上了。”

老街坊们虽然表面和谐,但私底下暗戳戳比较的心思却一直没停过。

在林旭打包烧鸡的时候,两人还热情的建议着:

“小林老板不是也在咱社区群里吗?下次上新品了在群里吆喝一声,别老等着我找过来。”

晚了于大爷一步,让这两位老人很是不爽。

林旭边打包边说道:

“群里不是不让打广告嘛,上次我见有人在社区群里发拼多多的砍价链接,结果被踢出去了。”

钱大妈说道:

“你该发就发,我儿子是社区主任,他敢把你踢出去,晚上我就把他从家里踢出去。”

林旭:“……”

您这个踢,够物理啊。

王大娘用手肘碰了一下钱大妈:

“小林老板不好意思发,你替他发不就得了。”

“对对对,我发,看哪个瘪犊子玩意儿敢踢我!”

钱大妈掏出手机,对准卤品部里面摆着的烧鸡拍了张照片,随即发到了社区群里:

“小林老板这里新上了烧鸡,味道超好,大家有想吃的赶紧过来买啊,马上就没了!”

哼,老于在超市门口宣传算什么?

我直接在社区群里发,总之得压他一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