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三章 保护现场(第2/2页)

姜婴面无表情,瞟了罗凌甫一眼,一言不发,自顾自坐下,闭上眼睛等候。

肩吾正在翻阅各地学舍送来的呈报,案几上堆满了竹简和绢帛,其实从呈报的方式来看,便能大致判断清楚,派驻各地学舍的行走们日子过得如何。

有些学舍,如齐国本地行走,全都以绢帛呈文,类似的还有晋国、楚国、吴国、越国等等,如中山、梁、燕、唐、代等地行走,则常以木简呈报,当然也有巴国之类的行走,则喜欢在龟甲上刻字呈文,其实所耗比绢帛更高,这就属于当地风俗了。

学宫也常常通过奖赐等手段,间接补贴各地行走,但这些奖赐颁发下去,人家该用木简依旧用木简,情况似乎并没有多少好转。

肩吾正在琢磨这个问题时,子鱼、季咸和连叔已经到了,肩吾道:“今日召集诸位前来,是为扬州和寿春两家学舍之事。前时,凌甫报呈扬州学舍孙五的呈文,告寿春景泰抢功,将私贩禁药的人犯拿了。当时议事商定,等待景泰的呈报后再行定夺。昨日,姜奉行来过,说是景泰的呈报已至,要给诸位一观。来呀,请姜奉行、罗奉行入座。”

姜婴和罗凌甫进来,向四位大奉行见礼后坐下,姜婴道:“关于私贩禁药案,我这里收到了一份寿春的呈文,说法和扬州孙五之前有些不同,诸位大奉行可以看看。”

说着,从袖中取过一份呈文,交给肩吾。肩吾看了,又给其他大奉行传看,然后给到罗凌甫手中。

罗凌甫展开看去,却是寿春行走景泰所书,呈文中讲述了捕拿微叔芒三人的经过,言称正竭力审讯,是否将人犯解送学宫,请姜奉行指示机宜。

看罢,罗凌甫问:“姜奉行想说明什么?”

姜婴道:“景泰并非是为抢功,文字中提到,是在九江连铮的协助下,于庸城抓的人。”

罗凌甫问:“在何处抓捕并不重要,为何孙五发出协查通告后,景泰依旧不交出人犯?这才是他需要说清的问题。”

姜婴又取出一份书信:“我去问过连铮,连铮来信中说了一件事,诸位一定会觉得很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