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全县做红薯淀粉 江知县的跟脚(第3/7页)

还是真的为了他好?

……

算了,甭管是哪种情况,既然江知县提了,那他肯定要照办。

早办理早安心,保不齐他今后又折腾出了什么新钱路,趁着江知县要拿他的吃食做年礼,他还是抓紧办了此事。

按照盛朝律法的规定,不算自家田地的产出,只算贩卖货物的收益,一年盈利超过一万两的,就会被划定为商籍。

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若是不想被划定为商籍,那可以把自家的铺子挂在别人名下。

这个挂靠的人选,必须得好好选择,不然的话,挂着挂着,自家的生意可能就真成对方的了。

所以,这个挂靠之人,选谁好呢?

黎荞思考了一路,也没确定好人选。

牛车到三柳村时,天已经黑了,冬日本就黑的早,更何况今日还飘了小雪花。

但幸好雪没有下大,不然这路上就难走了。

和庄文道了别,黎荞赶着牛车回了新房子那边。

黎大山、黎春桃和王小哑都在。

晚饭在锅里温着。

王小哑牵着牛车回老房子,黎荞这边几个人开始吃晚饭。

大盛这边对商籍的限制不算严苛,不像是前朝似的,对衣服、住宅、出行的车子等各方面都打压。

当然,还是有一些打压的,但黎荞觉得不算严重。

最严重的一条是一旦入了商籍,那三代内不能科举。

按理说,寻挂靠之人,最安心的便是找自家的亲戚,但不能科举这一条让黎荞无法对自家亲戚开口。

因此,他瞧着饭桌上的黎大山和黎春桃两人,并没有提及此事,只说了县太爷特意见他的事儿。

如同庄文那般,黎大山和黎春桃先是吓了一跳,然后就是激动和高兴。

艾玛,县太爷都知道他小叔/堂哥了!

“吃了晚饭就开始做粉条,县太爷要买八百斤粉条,先把粉条做出来再说。”

黎荞道。

幸好他之前一直在让黎大山、黎春桃、王小哑做淀粉,不然的话,还真无法很快完成县太爷的单子。

黎大山和黎春桃自是没意见,县太爷的订单诶,再没有比这个更重要的事儿了!

晚饭后,他们几个人正要开始做粉条,庄丰收来了。

庄丰收是来找黎荞说粉条的事儿的。

“这几天有不少乡亲和外村的人找上我,说咱们做粉条的速度太慢了,一旦过了年,那就没法做这生意了,所以我想着,要不雇人专门做淀粉?”

“淀粉能长期保存,先把红薯做成淀粉,这样作坊那边就能长期做粉条了。”

黎荞听了此话,立马点头:“我也有这个打算,今日见着了王掌柜,王掌柜也催我,希望一年四季都能吃到粉条。”

“一年四季?”庄丰收皱眉,若是想一年四季都能吃上粉条,那所消耗的淀粉可不是他们村之人能做出来的。

但若是让外村的人做淀粉,那粉条的做法能藏多久?

万一粉条的做法泄露出去,明年的粉条就不如今年好卖了。

但是,此时在红薯作坊里干活的人,真的能保密到明年么?

就算他制定了严酷的惩罚措施,但万一有人为了银子铤而走险呢?

粉条背后的利润太大了,大到他无法想象,万一真的有人为了钱选择一人蹲大牢幸福一家子,那明年村人的利益还是会受损。

“既然这么难选,那就让所有人投票好了。”

黎荞自然也是无法下决断。

既然决定不了,那就交给所有人。

庄丰收叹气:“行吧,让所有人投票。”

这样即便是有什么坏的结果,那也是所有人一起承受,少数服从多数,到时候谁也别埋怨。

于是,当黎荞几人连夜做粉条时,庄丰收则是在搞投票。

庄丰收一向是雷厉风行,这个投票,除了十岁以下的小孩子,其他的村人都有投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