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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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行二十分钟后。

路上除了林立的葱郁树木外,总算见到了行人。

陈弄墨小幅度的调整了下坐姿,晃动几下有些发麻的腿,视线却一直瞧着前方,好奇1973年9月份的J市。

怎么说呢,与她想象的不大一样。

道路干净宽敞,行人精神面貌很好,也少有穿补丁衣服的。

有一点倒是很符合历史,就是年轻的姑娘几乎全是双麻花辫,但基本只到肩膀下面一些,瞧着干净又利索。

对了,路边还有小摊子,卖什么的都有。

“今天赶集吗?”再一次路过一个卖钟表的摊位后,陈弄墨没忍住心中的好奇,看向跟在后面的邵铮哥。

“不是,都是合作社摆的摊位,有时候业绩不好,就会出来摆摊。”

陈弄墨恍然:“之前在老家的时候,就是山顺村,供销社每年也会到村里卖东西,我还以为只有我们那边是那样的。”

“哪里都一样,这事是允许的。”说话间,几人又经过了一个卖冰棍的摊位,邵铮示意两人停下。

陈君不解:“哥,咋啦?”

邵铮指了指不远处的冰棍:“聿聿要喝水吗?或者吃冰棍?”方才他就发现,小姑娘嘴唇有些干了。

还别说,一路跟四哥斗嘴,陈弄墨真觉得有些渴了。

再加上九月初的J市温度挺高,她不大想喝水,只想吃冰,J市应该能买到奶油冰棍。

思及此,打算请客的陈弄墨便从后座跳了下来。

坐了半个多小时,哪怕已经放轻了动作,落地的瞬间,腿脚还是酸疼的厉害。

看着有些踉跄的小姑娘,邵铮连忙伸出手臂让她扶着,皱眉问:“脚麻了?”

陈弄墨将手搭了上去,缓了一会儿才摇头:“好了,就是坐久了,哥,你是不是喜欢吃奶油味的?”

正想着寻哪个朋友借汽车出行的邵铮下意识回:“你怎么知道。”

闻言,看着穿着自己裁制的蓝色衬衫,衬的皮肤冷白,容貌也越加俊挺的男人,陈弄墨好心情的弯起了眉眼:“因为大哥说你喜欢吃甜食,冰棍里头奶油的最甜。”

见她笑眼弯弯,本来因为大男人喜欢吃甜有些窘迫的男人,忍不住也跟着勾起嘴角,温润的嗓音里带着不自觉的轻哄:“你靠着车休息一会儿好不好?我去买冰棍。”

陈弄墨却指了指男人身后:“不用,买冰棍这种事,四哥跑的比我快,本来我想着请你吃的。”

果然,邵铮回过头时,陈君已经拿着三根冰棍跑了过来。

赤豆3分一根,奶油的5分钱。

陈君少年不喜欢奶油,给自己买了一根赤豆的,其余两根都是奶油,拢共花了1毛3。

三人边走边吃,待冰凉入腹,去了暑意后,才再次跨上自行车。

不过这一次并没有骑多久,大约十几分钟,就到了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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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年代。

能够揣着外汇券,出入友谊商店的,全是能耐人。

陈弄墨跟四哥身上也有外汇券,虽不多,但买个新婚贺礼还是够的。

尤其两人年纪摆在这里,礼物贴心比贵重合适。

大多人会送的脸盆、毛巾、枕巾等物两人都默契的略过了。

最后,兄妹两人‘合资’,买了一双在后世看来,都很经典款的真皮靴子。

陈君去付钱的时候,邵铮看着小姑娘拿着鞋欢喜的翻看,摸了摸口袋里的钱券,不动声色问:“喜欢?”

陈弄墨点头:“邵琼姐应该会喜欢。”

“那你喜欢这样的嘛?”

“喜欢啊,不过我穿不出来这种感觉。”这话是实话,很多女孩儿心里头也是有女侠梦的,马丁靴多酷啊。

可惜她没钱,脸也不合适,穿起来总有一种不伦不类的感觉。

如果经济很宽松还没什么,了不起买回来偶尔穿一回。

无奈她从前28年的人生里,从有记忆开始,就一直被贫穷与奔波占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