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九十九章 支柱产业(第2/4页)

“你打算进军房地产行业?”马忠义立刻问道。

李卫东点了点头:“当初兴建纺织品批发商城的时候,我没有把建筑的工作外包出去,而是专门组建一个建筑公司,目的就是为了以后向房地产行业发展。”

“搞房地产的话,资金投入应该会比较大吧?”马忠义开口问道。

“资金的话可以从银行贷款。不过根据我的计划,前期我们还是以囤地为主,附带着做一些上游产业链。等过个三五年,再开始做住宅。”李卫东回答道。

……

改革开放初期,城市住房比较紧张,为了解决职工的住房问题,国家也鼓励单位自建住房,然后以福利的形式分给职工。

早起的时候,单位的福利房还有政府的拨款补助,毕竟那个时代的企业都是国企,利润都上交给了国家,要盖房子的时候自然是得跟国家要钱。

国企所得税改革以后,企业可以留下一部分利润,福利房也演变成企业出大头,财政给予一定的补贴;再到后来干脆就是企业全部出钱,政府不再给予补贴。

单位自筹资金建福利房,最开始的时候也是全部由企业出钱,房子建好以后,职工按照级别、工龄、年龄、家庭人口、有无住房等一系列标准进行分房,各单位的条件不同,但总的来说还是吃大锅饭。

后来又出现了职工出一部分资金,单位出一部分资金的形式,相当于是职工花很少的钱,就能买到一套房子。

有些效益不好的企业拿不出钱来,干脆就让职工出全款,不过这个全款主要是建筑费用,土地一般还是单位出的,所以建房成本也比商品房低很多,依旧可以算是福利。

1998年,国务院决定停止实施了四十多年的分配福利房制度,推行住房分配的货币化,也就是让大家买商品房。

这个政策在1998年7月1日正式实施,在此之前兴建的福利房,到了2000年的时候,基本都分完了。进入到二十一世纪以后,房子便成为了中国人一辈子当中最大的一项消费。

房产历来是与金融脱不开干系的,一套房子那么贵,不靠贷款的话,怎么能买得起!

因此早在1992年,国内的银行就开始了个人住房贷款的业务,中国第一笔的个人住房贷款,是建设银行的上海分行,在1992年5月发放的。

到了1994年的时候,《住房担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发布,从按时起房屋贷款在中国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1997年发布的《个人住房担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将房屋贷款的最高比例定位70%,当时的贷款年限最高为20年,1999年又上浮到25年,随后又改为了30年。

1998年4月,国家正式推出了《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自此后个人住房贷款全面的开放。

然而在那个时代,对于绝大多数人而言,贷款买房却是不能接受的事情。

当时的中国人并没有超前消费的概念,大多数人还是热衷于储蓄。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提前把后半生的钱花掉买一套房子,简直是不可思议!甚至很多人觉得,去银行贷款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情。

因此早期办理房贷业务的人,基本都是江浙一代的生意人。江浙人那种敢拼敢闯的性格,让他们成为中国首批的房奴,也让他们吃到了商品房的第一波福利。

除了传统观念制约之外,九十年代的时候,个人住房贷款的条件而已比现在严苛的多。以当时的贷款标准,普通的老百姓是很难从银行获得贷款的。

举个例子,当时国内还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但是很多单位会给职工发放住房补贴,而银行在审批贷款的时候,就会将申请人有没有住房补贴,当成是否批准贷款的重要因素。

如果单位里有住房补贴,那么申请住房贷款就比较容易,而如果单位没有住房补贴,申请住房贷款就比较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