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钦命行走(第2/3页)

费心语狂笑:“我们什么时候冲击官衙了?我们合理合法的缉拿要犯,是你们府兵衙役强出头,搅扰了我们的行动,没等我们倒出来功夫去兴师问罪,你倒过来倒打一耙?王三元,你张开嘴就跟拉肚子似得,你特么也要肚子里有货才能喷的出来,你个草包居然也要喷?要不要点脸?谁家大人没系好裤腰带,倒是把你给露出来了!”

王三元气得直喘粗气。

然而王三元身后的将士们,却有不少人将目光凝注在费心语身上。

费心语光着膀子的上身,横七竖八的全是伤疤,密密麻麻,有些地方,甚至是几道十几道伤痕叠加。

尤其是左胸的位置,更是密密麻麻的那种深浅不已的伤口,只是那种因为受伤时间不同挤压色素不同颜色的圈,就是六个!

都说伤疤是男子汉的勋章,作为同样身经百战的军人,人人都清楚那是什么伤:箭伤!

唯有迎面一箭,且正中左胸心脏位置;然后带着箭头将中箭部位挖出来,周遭因为截断血脉而导致血供不足,才会形成那么一圈肌肉坏死留下的痕迹。

纵然伤势痊愈,仍旧会有一圈的虬结的伤疤留痕。

这种伤疤,终生都难得消除。

而这位费心语的身上,只是心脏位置这类型的伤疤,就足足有六道至多,六个圈,挤得如同长了一圈大大小小的瘤子一样。

这也就是说,这种最致命的心脏中箭伤势,这货足足挨了六次!

再看到身上别的地方的伤,每一道都是触目惊心,动心动魄。

大家都是老兵老手,都知道什么样的伤才能在痊愈后留下某种痕迹;有些伤,都是那种断了骨头却又来不及及时处理才会留下。

比如右胸肋下,那边鼓出来一块青紫色的肉,那分明是被利器切进了肚子里面,将骨头也切断,更是伤到了内脏之后,间隔时间超过一刻钟处理这种伤势才会遗留下的特殊痕迹。

还有肩膀上那一道从左肩一直到右下腹的长长痕迹,更加就是开膛破腹类伤痕,而且入肉至少三分,再进少许或者出刀者的修为更高一分,那就不是单纯的开膛破腹,而是直接将人一分为二了!

将士们的目光逐渐从愤怒变成凝重,再转为尊敬。

费心语一张口就是下三路,粗俗无比,更是脏口连连,百无禁忌,但是在这些军中男儿听起来,却并没有什么羞辱感,反而有一种熟悉的亲切点滴滋生。

这是因为……军中的那些糙汉子兄弟们,每一个说话都是这个样子。

跟他们拽文,才要听不懂,才要大呼不要!

费心语偶尔转身,背上就比较光洁了,伤势较少,不过寥寥十几道,而且很轻。

嗯,这个数字对于一般的军人来说还是多的,但和费心语的前身相比,却是天上地下!

一干将士肃然起敬。

只有在战场上永远在冲锋的勇士,才会有这样一身的伤痕,满身的勋章!

因为他始终没有后退过,始终面对敌人豁命厮杀。

只有在遵从军令撤退的时候,才会偶然不经意的伤到后背,而且那时候必然是自己的援兵上来了,有人照拂,所以才不会伤得很严重。

只是看伤疤的数量,纵然费心语身材已经很魁梧,但遍布身体的千多条伤疤,仍旧是太多太多,无论如何都难以不引人注目。

这家伙受了这么多伤,居然还能活到现在!

这本身就已经是个奇迹!

此刻,他光着膀子站在这里,看在军中将士的眼中,何异于浑身挂满了光芒璀璨的军功章!

耀眼而不可逼视!

双方僵持,王三元是断断不敢冲进去的。

只不过费心语也没有冲出来。

良久之后,费心语终于吐了口唾沫,抬起手指着王三元,咧咧嘴,轻蔑道:“姓王的,莫要说我小瞧了你,身为一城主将,竟然这么的惜命?抵达目的地之后,连个带头冲锋都不敢冲?那你还带什么兵?当什么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