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部 Rh阳性血 第六章(第3/4页)

尼克尔斯说:“这一切都仅凭一块血污证明?”

“我们还需要别的什么证据吗?”

“就认定谋杀这个事实而言,不需要了。我也说过,你需要说服的不是我。但我看不出你还能再取得什么进展,除非你发现一项不容反驳的证据,能够把你的嫌疑人和犯罪现场联系起来,”尼克尔斯又补充道,“而且越早越好。”

“我猜已经有人向警察局长抱怨此事了。”

“还不是老一套,两具尸体,两个人被割断喉咙,一个在逃的杀人犯。‘为什么你们不去抓住这个危险的疯子,而是要对值得尊重的市民的私人车辆、衣服和房子进行搜查?’顺便一问,你在嫌疑人的衣服上找到什么痕迹了吗?”

达格利什想,这样说简直是有意嘲讽,不过并不令人感到意外:这个新成立的、旨在调查潜在敏感重案的部门已经被指责粗鲁而不谨慎了。他知道会是哪些人发出这种谴责之声。他说:“没有,但是我也没指望能找到。凶手当时是赤身裸体或者近乎全裸的。他身边就有可以清洗自己的地方。有三个路人在晚上8点刚过时听到了教堂中传来水声。”

“博洛尼吃晚饭之前在洗手?”

“假如是这样的话,那他肯定洗得相当彻底。”

“但是当你们发现他的时候,他的左手,也就是没有沾上血污的那只手,确实是干净的?”

“是的。”

“那不就得了。”

达格利什说:“博洛尼的毛巾搭在小礼拜堂的一把椅子上。我觉得凶手是用厨房里擦杯子的茶巾擦干了自己。我们去的时候茶巾依然潮湿,而且不是某部分,我摸的时候整条毛巾都是湿的。而且他是被自己的一把剃刀杀害的。博洛尼放在水槽旁边的盒子里有两把贝灵翰姆。如果是随随便便闯进来的人,或者说是哈利·麦克,他们都不可能知道这里有几把剃刀,甚至有可能都不知道盒子里面装的会是什么。”

“天哪,什么是贝灵翰姆?为什么这个男人不像大家一样用吉列剃须刀或者电动剃须刀?好吧,那就是知道他用剃刀刮胡子的人干的,他知道他当晚会在教堂里,还能进入到坎普顿小丘广场的宅子里拿出来火柴和日记本。你知道谁最符合这一系列要求吗?博洛尼他自己。而你反对这种自杀理论的依据就是一块血污。”

达格利什开始觉得直到这起案子结束他都摆脱不了这四个字了。他说:“我想,你该不会是说博洛尼先是割断了自己一半的喉咙,然后跌跌撞撞走到哈利身边,谋杀了他,在这个过程中血流到了地上,然后又跌跌撞撞地走回房间另一端,最后又给了自己一刀,彻底割断了喉咙吧。”

“我没有这么说,但是被告辩护律师可能会这么说。基纳斯顿医生也没有完全排除这种可能性。你和我都见过能言善辩的律师打赢官司的。”

达格利什说:“他在那个小礼拜堂的时候写了些东西。实验室辨认不出是什么字,但是他们觉得他有可能是签了自己的名字。吸墨纸上的墨水和他钢笔里的墨水是一致的。”

“那就是他写了一封遗书。”

“有可能,但是遗书现在在哪里呢?”

副警长说:“他把它放在日记本里一起烧掉了。好吧,我知道你会说什么,亚当。一个要自杀的人写好了遗书,会马上把它烧掉吗?这也不是不可能。他可能是对自己写出来的东西不满意。文字苍白无力,全是些陈词滥调,算了吧。毕竟这种行为本身就说明了一切。不是所有自杀的人都会留下遗言再‘走入那良夜’ [2] 的。”他的脸上一瞬闪过一丝愉悦的表情,就好像很满意自己能够迅速引用这样一个意象,但又希望自己能够想起来这个意象的出处。

达格利什说:“他有可能写的是另一样东西,他不会马上就往上面盖吸墨纸,而另外一个人又很想摧毁掉这个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