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节 大员的归属(第2/2页)

至于说商馆和银币——从阿姆斯特丹到大员,再拐个弯到美洲,东印度公司在全球战场上,不知道有多少座商馆在建设和关闭,如果付出一座夯土的商馆和几十万盾的银币,就能砸开明国的生丝渠道,巴达维亚的任何一个评议会成员都会毫不犹豫的赞同这笔生意,何况穿越众还以贷款的形势,巧妙得将荷兰人的损失补回来很多……

总之,穿越众提出来的有关于大员战争的和解方案以及今后的商贸合同,奴易兹本人是没有立场否定的,他不敢,也没有这个权利。

但是这一切并不能妨碍奴易兹先生在谈判桌上捞取更多利益的努力,毕竟试一试又不会怀孕,所以,双方来到谈判桌的第一时间,奴易兹先生就指出:大员岛毫无疑问是三年前在澎湖战争中,由明国官员指定给荷兰东印度公司的领地。所以,如果自称是来自明国“昆仑”地区的穿越势力,现在还承认明国是宗主国的话,就不能违背明廷当初与荷兰人达成的协议。

听到这里蔡飞明笑了,他把右臂支在桌面上,摊开手掌,摆出一个乞丐专用动作。

“这是什么意思?”荷兰人不解的问到。

“这是索要凭据的国际通用手势,请出示明廷颁发的大员岛地契。”

“Wat?!”奴易兹先生愤怒了:“当初的协议是经过总督南(南居益)同意,是明国官员和我们多次商谈的结果,大员是明国皇帝授予东印度公司的!”

“唉……”蔡飞明听到这里摇了摇头:“无论是官员还是皇帝,如果没有任何条约和文件,只靠嘴巴和舌头就可以割让领土的话,那么他们一定是假官员和假皇帝;另外,如果您现在宣布明国所有领土都是VOC的,我不会感到惊讶,反正只需要嘴巴和舌头就可以了,不是吗?”

“……奴易兹这时有点卡壳。”

大员的归属,实际上是一笔糊涂账。

三年前在澎湖的明荷战争谈判中,福建官员是通过中间人/海商李旦,向荷兰人传达了允许他们去大员建立商馆,以及同意荷兰船只来福建贸易这两个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