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不许走,都尝尝姝娘的手艺!

万万没想到休息两天重新开张, 沈丽姝他们的生意反而比放假前更好了。

大概顾客也是失去后才开始珍惜,一回到熟悉的场子,沈丽姝惊喜的发现他们竟然有忠实的老顾客了!

当时他们也才开工, 沈丽姝用清脆的声音在人群中穿梭叫卖的同时, 还举起自己手写的宣传语。

自从买了纸笔回家,沈丽姝这几天就在苦练她的宣传标语——热腾腾、甜蜜蜜的糖炒栗子。

是的, 练字。

沈徐氏那天整理他们的购物所得, 以为姝娘独独没给她自己添置东西,脑补到破防,殊不知沈丽姝从不亏待自己, 她这么辛苦赚钱还要送弟弟们去上学, 那是因为她自己没得上。

倘若这个时代女子也能读书考公, 沈丽姝才没这个闲工夫管小老弟, 她自己早就冲了。

培养别人哪有培养自己来得靠谱?

正是因为自己想上学没得上, 就不想弟弟们也当失学儿童。

但是上辈子接受过义务教育的人, 沈丽姝就算无法再进校门, 也不允许自己摆烂当个半文盲, 光跟着老爹学认繁体字并不够, 能读能写还能算才是真女子。

有条件了,她得把书法课程也安排上。

所以那天斥巨资买的笔墨纸砚,一多半是为沈丽姝自己准备的。

不过沈丽姝购买文房四宝的时候, 并没有想到这句标语需要她自己来写。

毕竟她上辈子也就小学的时候上过几次书法课,中考前被父母狠抓了几个月钢笔字,后来上了大学直至工作, 就放飞自我笔走龙蛇了, 写的字除了她自己, 亲妈都不认识。

这辈子更是连笔都没抓过, 沈丽姝都做好了从头开始学写字的准备,在自己出师之前,宣传标语只能请全家文化水平最高的沈爹执笔。

然后,沈丽姝就被老爹的字丑哭了。

也是她想多了,老爹虽然自诩能读能写,可家里连纸笔都没有了,多少年不练字,他又能写得多好看?

关键他还是亲爹,沈丽姝再能耐也不能像管小老弟那样,挥皮鞭督促亲爹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所以一看到老爹那手歪歪扭扭的鬼画符,沈丽姝就知道这个爹没救了,放弃吧。

靠谁都不如靠自己。

于是她挽起袖子上了,勤学苦练两天,以废了半刀纸,并把沈徐氏心疼得直抽气为代价,沈丽姝终于写出了这张还算端正、至少不会潦草到让人费劲辨认的宣传单。

沈丽姝举着手写宣传单走在前面,身后的徐力和他弟徐林都莫名骄傲起来,腰杆挺得笔直,很快吸引了人们的注意。

第一单生意就是老顾客。

其实关照过他们的顾客何止千八百,让他们都眼熟是不可能的,沈丽姝算是小伙伴中记性最好的,可能记住的客人也才那么几种,要么给小费大方,要么打扮华丽,还有长得好看,或是特别会还价的。

总之有特色才能被记住。

这位老顾客就没什么特色,沈丽姝毫无印象,对方自己说几天没看到他们了,虽然这期间也有别家卖糖炒栗子,价格也便宜,可是既没她家做的香甜可口,一到手还都是凉的,吃着没意思。

姝娘很感动,并决定当场涨价——如她所料,放假回来的板栗市场已经重回稳定,价格刚好卡在她的底线,一斤三文钱。

沈丽姝不知道别家是怎么想的,反正她核算了下自家的人工和成本,只能接受一斤三文的底价,再往下降的话,就算仍有点赚头,她也不想陪他们玩了。

大不了跟小伙伴们商量一下,双方各掏几贯,凑够买锅碗瓢盆和炉子推车煤饼的钱,搞套设备去街上去夜市或庙会摆摊卖板栗烧鸡。

想想就连看似不重口腹之欲的爹娘,都忍不住对她那道板栗烧鸡念念不忘,沈丽姝觉得生意也不会太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