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的处世哲学(第2/4页)

我致力于提倡与树立建设性的学术品格。多数情况下,我主张立字当头,破在其中——立了正确的才能破除也等于破除或扬弃谬误的。事实已经证明,没有立即没有建设的单纯破坏,带来的常常只能是失范、混乱、堕落,这种真空比没有破以前还糟糕。

第五,所以我提倡理解,相信理解比爱更高。

甚至于批评谬误,也要先理解对方,知道他是怎么失足,怎么片面而且膨胀的,知道他的局部的合理性乃至光彩照人与总体的荒谬性是怎么表现与“结合”的。而不是简单地把对方视如妖孽。没有人有权利动不动把对立面视如妖孽、牛鬼蛇神。

我主张见到自己没有见过或弄不清楚的事物先努力去理解它、体味它,确有把握了,再批评它、匡正它。我不赞成那种凡遇到自己不明白的东西就声讨一番,先判罪再找理由的恶习。自己弄不懂的东西不一定就坏,对于自己闹不明白的东西明智的做法是一看二研究,不行就先挂起来。

所谓理解也就是弄清真相的意思,先弄清真相再做出价值判断,这是最根本的原则。先做出价值判断再去过问真相,乃至永不去过问真相,这是聪明的白痴的突出标志。

任何人试图以真理裁判者、道德裁判者自居,以救世主自居,众人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不要随便信他。

所以我提倡费厄泼赖,不相信鲁迅的原意是让人们无止无休地残酷斗争下去。

所以我赞成不搞无谓的争论,对于花样翻新的名词口号,对于热点热门,对于诈诈唬唬,我常常抱不为所动所怒,静观其变,不信其邪,言行对照,比较分析的态度。

所以我常常怀疑关于自己已经发现终极真理的自我作古的宣告。

第六,我承认特例,但更加重视常态,我梦想某种瞬间,但更重视经常,我不相信用特例和瞬间来否定常态和一般的矫情。不管这种矫情以什么样的大言的形式出现。

所以我原谅乃至常常同情凡俗,认为适度的宽容是必要的。

待人,我喜欢务实态度,我宁愿假定人是有缺点的,多数是平庸的,平庸不是罪,通俗不是罪,对于有毛病的人不必嫉恶如仇。利己也不是罪,但是不能害人,害人害国,只知谋私利,我很讨厌。

用到学术讨论上,我认为百家争鸣之中必然会有大量的浮言、偏言、陋言、“屁话”。我也说过许多次,一“百家”中,有三两家深刻而又真实的论述,也就不错了。如果你认为这个“出金率”太小,并因而废除百家争鸣,说不定离真理更远而不是更近。不能因噎废食。

我当然承认特殊,承认特例,但是我不能苟同用特例否定一般规律。例如一谈到爱就强调不能爱结核菌,一强调业务就辩驳说某位烈士并非因了业务好而伟大等,这都是无聊的诡辩。我们重视特例,我们更应该着眼于一般,着眼于群体,着眼于正常情势下的状态。宽容云云,当然指的是常态,不是指与敌人拼刺刀的那一刹那。连这种废话都要说一说,我为此深觉遗憾。

第七,求学求知方面,我重视学习语言、外族语言、哲学、逻辑和一般的数学科学常识。我好读书刊报,喜思索,常对比,愿探讨,不苟同,不苟异,相信许多真理要经过实践的检验。相信生活之树常绿。相信真、善、美各自之间与相互之间有许多相通互补之处。

我有兴趣于那些表面如此不同而实际如此接近,以及表面同属一类,实际如此不同的世间事物。看出这个,才是有趣的发现。

我特别希望能够培养自己的最不相同与相干的知识技能,至少是接受欣赏的范围。例如直观的诗与逻辑的理论。例如地方戏曲与交响乐以及摇滚乐。我每天都在警惕与破除自己的鼠目寸光、故步自封,仍然没有完全摆脱此种病魔的阴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