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4章 商纣十罪(第2/2页)

这声音也不知是怎么的,似乎传的极远,久久不散。

子受听完,竟是下意识的点了点头,别说,一条条罪名,认真数起来还真不是信口开河。

这第一条,就是在说三日一朝,以及奢靡治国,他确实懒得理政,也确实消耗了大笔钱粮。

这第二条,是在说妲己和妇女联合会的事儿,竟然让女人掺和到大大小小的事情里,先扣个牝鸡司晨的帽子再说。

第三条中的重用小人,是事实,虽然没选出几个给力的奸佞,但不止是费仲、尤浑这样的奸佞才算是小人啊!凡是出身低微的人,奴隶、平民、落魄贵族,在诸侯贵族眼里,通通在“小人”的范围内!至于后面的横征暴敛,收商税收田地,就是去年发生的事儿。

第四条也没错,新法就是重刑辟,炮烙这种玩笑式铁板烧先放着不说,凌迟这种千古酷刑,也是他发明的,剐了几个医闹捅人的,几个造反谋国的,哎呀,实在太残忍了。

第五条,也落到了实处,什么长城啊、阿房宫啊、摘星楼啊,这还不叫大兴土木啊?还有正在扩建的朝歌新城以及还没来得及修的商始皇陵没算呢!

第六条,言之凿凿,剖腹产,包皮环切,可不就是剖腹切皮吗?至于什么活下来的难产孕妇更多了,什么生育率提升了,不管不管,意外,意外懂不懂?

第七条,寡廉鲜耻,纵淫败度,这个不用多说,小黄书还流通着,说不定在场的某位诸侯贵族怀里就揣着本,但都不碍事,看归看,骂归骂,一码事归一码事,不含糊。

第八条,不敬天神,焚书坑巫,老生常谈了,除了自家的龙吉老婆,子受就没给天神好脸色过,巫祝都绝脉咯。

第九条,忘祖绝宗,真的不能再真,当面就有先祖棺椁摆着呢,就差来个秽土转生了。

第十条,杀害诸侯,压迫贵族,确实如此,如果不是因为这些,在场的诸侯贵族,又怎么会反,姬发又怎么会得人心呢?

子受砸吧砸吧嘴,我真是大昏君。

十条罪名还真不少,尚书里只列了六条,到了春秋战国,变成了七条,到太史公时期,史记里才完善到了八条,这还多了两条呢!

不过倒是和封神演义里数出来的十条罪行数目一致,只是内容上有区别罢了。

这么看来,这个昏君当的,应该还算成功?

“朕……”

子受的语气极为平淡,甚至有些懒洋洋的,用尽力气憋着笑:“早在去年还是前年,总之还是你们这些人,那时候朕就说过了,朕乃昏君,朕,早就承认了啊!”

这一刻,本来期望纣王出言反击的群臣,忽然愣住了。

纣王怎么忽然和之前反问大逆不道的时候不一样了?

随后纷纷恍然,暗笑不已。

是啊,昏君还是明君,这重要么?

重要的,是他们这些忠贞之人的立场,明君自然好,就算是昏君,那也要助纣为虐。

难不成还指望这些诸侯贵族,指望这些社稷蛀虫来繁荣大商?

终究是要有一战的,这些人都是敌人,在乎虚名,又有何用?

难道这些蛀虫会因为纣王是千古圣君,就俯首来降吗?

就算是千古圣君,他们也能黑白颠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