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西伯侯之心,路人皆知(第3/3页)

放弃一方诸侯的地位,选择死死抱紧纣王大腿。

一个能让四方臣服的君王,手段有多么厉害?

他不觉得自己能应付的了,还不如及时投诚,成为纣王的一条忠犬,成为纣王清理诸侯之弊的利刃。

要用诸侯清剿诸侯。

而且朝歌生活好啊!

猪肉吃着,葡萄酒喝着,还管什么天天被动挨打的虎方?

虎方哪有这待遇,他这首领一路上的用度都是攒了许久才攒出来的,可还不如刚才九间殿内的一顿炮烙吃得好!

自己在朝歌活得好就完事了!

以纣王的能耐,迟早会为了扩大大商疆域而将目标放在南方,到时候难免有一战。

还不如直接投诚,这可比领地被清理、顽抗身死好过不知多少,而且投诚越早,就越容易被看重。

子受的思维被葴足打断,我这边一堆破事都没解决呢,你虎方又来捣乱?

虎方是比不上诸侯,地小人少,整体实力比黎侯都弱上许多。

可地位上是真正与大商平等对话的盟国啊!哪有盟国直接投降的道理?

这不是又给我开疆辟土呢?

等等……

子受忽然有了挽回昏庸值的灵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