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1995年5月6日

俄勒冈,波特兰

“我是离家出走的。”我告诉自己身旁坐着的那个年轻女子。她留着一头棉花糖颜色的头发,身上的文身比飞车党成员的还多,可她却和我一样孤零零地坐在挤满了大忙人的机场里。我听说她的名字叫作菲利希亚,在过去的两个小时里——鉴于我们的航班被宣布延迟了——我们已经成为旅伴。我们的相遇是件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她看着我毫无兴趣地吃着美国人喜欢的难吃薯条,而我也发现了她注视的目光。显而易见,她的肚子饿了。我自然地呼唤她坐到我的身边,提出请她吃上一顿饭。人一旦做了母亲,就永远会是一位母亲。

“离开家这么多年,或许我终于可以回去了。有时候人们很难知道真相。”

“我也是跑出来的。”她边说边嘬着我给她买的那罐鞋盒大小的软饮,“如果巴黎还不够远的话,我的下一站是南极洲。”

我审视着她脸上的那些金属饰品和文身里的反抗意味,感觉自己似乎与她产生了某种奇怪的联系,一种同胞般的情谊。我们是两个逃亡者。“我病了。”话刚一出口,我就为自己的坦白感到有些惊讶。

“病了,类似带状疱疹之类的吗?我姨妈就得了那种病,好恶心。”

“不是的,是类似癌症的那种病。”

“哦。那你为什么要去巴黎?你难道不需要化疗之类的吗?”

我张开嘴准备回答她(不,我不需要哪种治疗,我已经受够了),然而她的问题却引起了我的思考。那你为什么要去巴黎?我陷入了沉默。

“我明白了。你快要死了。”她晃了晃手中的大号杯子,好让里面的冰碴摇动起来,“你不想再尝试了,失去希望了,诸如此类。”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听到她这番出乎意料、朴实无华的话(你快要死了),我陷入了深深的思索之中——花了好一阵才意识到刚才说话的人是于连。我抬起头来看着我的儿子,他正穿着我今年圣诞节时送给他的那件海军蓝色的运动外套和时髦的深色水洗牛仔裤。他的头发乱糟糟的,一边肩膀上还背着一个外出度周末时需要用的黑色皮包,脸上的表情看上去不是很开心。

“巴黎,妈妈?”

“法航605航班五分钟后开始登机。”

“我们的飞机来了。”菲利希亚说。

我知道我的儿子在想些什么。小时候,他曾经恳求过我带他到巴黎去。他想要看看我在睡前故事中提到过的那些地方——他想要知道在夜色中漫步在塞纳河畔、在孚日广场上采购艺术品或是坐在杜乐丽花园里吃着拉迪雷甜品店里买来的蝴蝶马卡龙是种什么感觉。面对这样的请求,我每一次都会说不,然后简单地回复他一句:我现在是个美国人了,我的家在这里。

“我们希望携带两岁以下小孩的乘客、所有需要额外花些时间才能登机的乘客以及头等舱的乘客先行开始登机……”

我站起身来,拉起了带轮行李箱的伸缩拉杆,“轮到我了。”

于连挺直了身子站在我的面前,仿佛是要阻拦我靠近登机门,“你突然要去巴黎,而且还是一个人?”

“这是我临时做出的决定,见鬼去吧。”我朝他露出了自己在这种环境下所能摆出的最灿烂的微笑。我伤害了他的感情,而这绝不是我的目的。

“是那封邀请函。”他说道,“还有你从未告诉过我的真相。”

我为什么要在电话里提起那件事情呢?“你把事情说得太戏剧化了。”我边说边挥了挥自己粗糙的手,“不是这样的。好了,我必须要登机了。我会给你打电话的——”

“不必了。我要跟你一起去。”

我突然在他的眼中看到了一个外科医生,一个曾经注视着鲜血和骨骼,就为了寻找伤口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