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第2/10页)

他很想冲进去把她拥入怀中,再不放手,但劫案已经发生了,丹斯和他的同伙已经产生怀疑,开始搜寻证人和监控录像带。最终,他们还是会去找茱莉亚。

他虽想在这场追逐赛中再找马库斯帮忙,但他已经害他死过一次;他也想过带茱莉亚离开此地,但尼克知道,她最后还是会被找到,她的死无法避免,他已经亲眼看到两次。而现在,马纳斯尚未前往空难现场,他也不知道保罗人在哪里。

尼克拿出从凶手身上找到的圣克里斯多夫奖章,却还是看不出任何端倪。他原本以为这个奖章能引导他找到凶手,但这东西只是他口袋里的另一块金属,根本毫无用处。他本来深信凶手是丹斯,但他脖子上什么都没戴。

他见过夏诺汗流浃背,穿着背心的样子,但没看到他戴任何东西;布纳哈特在茱莉亚遭枪击之前已经被杀,肥胖的兰道尔是按门铃分散他注意力的人,这样一来,只剩下他没见过的艾利欧和鲁凯,最有可能是他们两个之一,甚至也可能是尼克尚未查出的人。他会继续努力,但对于这条项链是否能证明凶手的身份,他已经不抱希望了。

因为圣克里斯多夫奖章、红木盒、金剑和短刀,尼克意识到,每个钟头和每次死亡全都指向这个原点。所有的事件都集中在汉尼寇劫案。

如果要救茱莉亚和马库斯,最终都得回到这里,他必须预防这起事件发生,假如丹斯没犯下这起劫案,那他就不用湮灭证据。但如果要做到这点,他现在已经不需要进去阻止他们,木已成舟,一切已无法挽回。他得等到上午十一点,在他们进入这栋大宅之前阻止才行。这样一来,他有四十五分钟的时间可以把所有的片段拼接起来,有四十五分钟的时间让他拟出一套计划,逮到一群全副武装的抢匪,由丹斯警探带领的强盗集团。那家伙杀人就像呼吸一样轻松自如。

※※※

一位拜瑞丘的警察坐在警车内,眼睛紧盯着前方五十码外的白色建筑,手指紧张地敲打着方向盘。他的黑边帽搁在座位旁,他很讨厌这顶帽子,不但老是压扁他的红发,而且又很难看。都已经过了70年代,为什么还要用这种漆皮边平顶帽的设计?这怎能跟得上时代的潮流呢?

诺兰·布纳哈特从小就渴望当警探,他梦想成为电视剧中聪明绝顶的英雄,能指正错误,通过模糊不清的微小线索破解无人能解的悬案。可是他小时候连二次方程和代数都解不出来,更别提拼图了。

他在拜瑞丘高中念书时跟警察就有很多互动(他当然是和警察敌对的一方)。他从不曾被指控什么重罪,只是个标准的问题少年,常喝酒闹事、扰乱治安、四处打架之类,但他从未做过什么太夸张的事。

布纳哈特期望能快速踏上成功的捷径,可以发财赚大钱,早点摆脱可笑的帽子和蓝制服,所以他跟丹斯搭上线。他知道是丹斯帮助夏诺警探快速升迁。在几年前请同事帮忙,才让夏诺比一般人更快达到目标。

现在,就像一般的师徒关系,布纳哈特找到了一个能发展事业的出口。他是个有心学习的徒弟,丹斯则是需要学徒的老师。

丹斯告诉他,大家在电视和电影中看到的那美好的警察世界根本不存在。案子要不就很简单,要不就不可能破案,他们的薪水又少得可怜。但如果布纳哈特愿意尝试一条稍微偏离正轨的路,不仅可以在一年内升上警探,还能有丰厚的银行存款。光靠警探微薄的薪水绝不可能达到这样的生活水准。

于是,布纳哈特成为丹斯最后一刻才增加的成员,他担任的工作是把风和打杂,做任何丹斯要他做的工作。

他期盼能分到他的那一份利润,丹斯答应给他一百万,会分批汇给他,这些钱也能让他达到妻子的要求。丹斯让他相信,他们的确有权拿这些钱,反正拿走这些钱屋主一点都不会在意,因为对方拥有的财富是他一辈子都无法达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