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第6/8页)

“在夏诺进来之前,你想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吗?”丹斯用戴着乳胶手套的手打开文件夹,注视着里面的一张相片,他故意不让尼克看见,“到底是什么东西会让人做出这种事?是为了钱吗?”

“为了钱?”尼克相当困惑,“这种话你也说得出来?”

“真是太好了,你会说话。”

尼克瞪着丹斯,眼神落在丹斯外套里的隆起上,正好看到配枪的尾端露出来。

“我感到很遗憾。”丹斯同情地停顿一下,“她是个美丽的女人。请问,你们最后一次谈话是什么时候?”

“我们今天早上吵过架。”尼克瞥了一眼墙上的时钟。

“吵些什么?”

“跟她朋友吃晚餐的事。”

“嗯,我大概能理解。她和她的女性朋友开心地聊着天,你却只能陪着这位女性朋友的丈夫,而你跟他却毫无共同话题可言。我的前女友也曾把我拖到泽西海岸,去她朋友家度周末。那一整个周末都在下雨,害得我跟某个讨厌鬼困在屋子里,而她们却跑去逛街,那个王八蛋一直讲他的无聊生活,我很想逮捕他。从此以后我就恨死泽西海岸了。”

丹斯很有手腕,他想利用同情和两人间的共同点赢得尼克信任,但尼克没那么笨,不会上他的当。

“在那之后你们说过话吗?”丹斯继续问。

“没有,我整天都在忙。视频会议和一堆文件让我忙得不可开交,而且我知道她也有一些事情要处理。”

“她是律师吗?”

“你早就知道答案了,为什么还要问这个问题?”

“抱歉,这是习惯。”丹斯合上马尼拉纸制的文件夹,把它放在桌上,就在那把不祥的柯尔特手枪旁边,“她整天都在办公室里吗?”

“我不知道。”尼克有点突兀地回答。

“你们后来就再也没说过话了吗?”

“她打过几次电话来,但我没接。”

丹斯看着尼克,不发一语。

“我知道这很幼稚,”尼克说,“我知道,可是——老天,我们为什么要谈这些?可恶,有人杀了我太太,但绝对不是我!”

尼克的声音在审讯室里回荡,似乎萦绕了好几分钟后,他们才转移话题。

“这里写着,”丹斯用手指敲着文件夹,“你有九毫米德制席格·索尔手枪的执照。”

“我有。”

“那把枪在哪里?”

“在我的保险箱里,过去六个月来一直都放在那里。茱莉亚很讨厌枪。”尼克痛恨这种讽刺的情况。

“所以你知道怎么用枪?”

“如果连驾照都考不到,何必买车?”

“不要耍嘴皮子。”

“不要把我当成白痴。你就是一副我杀了她的模样。”

“我想帮你。”丹斯说。

“听着,如果你想帮我,现在就该出去寻找真正的凶手。”

“很好,如果不是你做的,就多告诉我一点细节,这样才有希望抓到真凶。”

“所以你相信不是我做的?”尼克燃起一线希望。

“问题是,”丹斯拿起那把黄金和青铜外壳的手枪,“这把枪上印满你的指纹。”

“可是没有人来采我的指纹呀。”尼克困惑地摊着手。

“我们已从你的皮夹和手机上采到指纹了,我亲自采的。”丹斯顿了顿,“跟凶器上的指纹吻合,你得解释一下为什么这把枪上只有你的指纹。”

尼克头晕目眩地呆坐着。他从不曾见过这把枪,更别说碰到它。事实上,他连自己的枪都有六个月没碰,他最后一次用枪是跟他的朋友马库斯·班纳特去射击场练习。枪支赋予人类极度强大,甚至可说是不可思议的力量,是生或死,只要扣下扳机就能操控。他不喜欢这种感觉。

“我还得补充一句,”丹斯继续说,“弹道测试报告可能要好几天后才会出来,因为大家都在忙空难的事,不过你手表上有弹药残留物,跟子弹上的火药一致。所以,假如你的说词属实,就请你‘全部’说出来。就算你想捏造事实,也得编得更有说服力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