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苗婉上辈子小时候,听村里大喇叭总在唱《驼铃》,她就一直很盼着能见到骆驼,听一听驼铃声,毕竟她的家乡听说就有人养骆驼。

可直到她穿越,也没见过驼铃,只在电视里听过。

送给军营的驼马自然是不能这么招摇的,但是在郡城和西宁镇之间往返的队伍倒是能用上。

苗婉毫不犹豫就让杨阿达给打了两百个驼铃系在骆驼上,走动起来,一连串的驼铃声能响出去很远。

一开始学着赶驼马的百夫长有些质疑,“铃铛若是引起贼寇的注意,引了人来却是不美了吧?”

做生意又不是打仗,真要伤着人,死上一两个,这买卖差不多就毁了。

苗婉不这么觉得。

她掰着手之手数,“你们吃得好,穿得好,武器也比贼寇好,功夫也不比他们差吧?”

等打贼寇打出了名,所有贼寇都闻驼铃而逃,旁人听见驼铃就想到西宁镇商业街,也算是个名声效应了。

百夫长有些迟疑,话是这么说,万一寡不敌众呢?

前头乔瑞臣调集两营军马都轻而易举,实则是骑都尉和宁远将军见过乔瑞臣手持过圣人印信,给他面子。

守备身为六品官,调动兵马绝不可超过当地驻守十出其一,也就是五百人左右。

西宁镇最多的时候来过六百多人,若非乔瑞臣身上还临时挂着云麾将军的职务,郡城铁定有人勤快送折子回京城弹劾他。

但郡城那边对西宁镇里的事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去郡城人数肯定不能太多。

因此西营北营只各派了一只百人队伍驻扎在镇子上,有一百人要负责守护西宁镇,防止西蕃人再次来袭,出外勤走动的人也只有一百人。

苗婉给分成了两个班次,错开在郡城和西宁镇之间往返,正好可以多送一波人和货物。

百夫长手底下也不都是满员,几十个人既要护着上百人往返,还要维护秩序看管货物,即便是冲出几十个贼寇来,都没办法保证一定不会有人受伤。

驼马的缺点是跑不快,而贼寇大多都有好马,冲起锋来也够人喝一壶。

苗婉翻开驼马身上的布褡裢,里面都是小孩巴掌大的口袋,每个口袋里都有一瓶子辣椒水,每个骆驼身上都有十瓶。

“但凡有人敢靠近,直接把这东西拔出木塞往人脸上扔,趁他们哀嚎的时候你们冲上去直接抹脖子,这个没问题吧?”苗婉倒了点辣椒水在百夫长手上。

百夫长瞬间就觉得守备火辣辣的,他跟人打架才争抢来的好差事,手背有点发青,只是没破皮,但这会儿就跟被火燎了一样,比挨揍的时候还疼好多。

他赶紧把手放进水里洗,可洗完了也不管用,还是拿了香胰子过来,龇牙咧嘴反复搓了好几遍那火辣辣的感觉才退下去些。

其他人见状都眼神放光围了上来,七嘴八舌问,“好东西啊,要是能用在巡边的时候,咱们还用怕那些西蕃鞑子?”

“就是比较考验准头,回头咱们得多拿石头扔一扔练练准头。”

百夫长不再推辞了,带着郡城百姓往西宁镇去的时候,恨不能路上碰见几个不长眼的,好试试这辣椒水的威力。

只可惜一路顺遂得要命,驼铃声阵阵,让从未听过这动静的人都特别新奇,好些人害怕摔下来,只将货物放在驼马身上,自个儿跟着走。

在冷的时候,护送的将士还从驼马身上取下褐色的脱毛大氅给他们披着,这衣裳又暖和又防风,好些人爱不释手。

隔着老远,就有人听到了驼铃声声,北门口的将士精神一震,立刻冲进镇子里,用扩音喇叭喊——

“客到!”

灶台棚子、商业街大石头旁、聚福客栈三个地方都有将士,一个个拿着扩音喇叭传音,很快镇子上下就热闹起来。

与此同时,兀良哈氏的寿宴差不多结束了热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