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第3/3页)

秦真忽然笑起来,笑过之后终于轻松了很多。

有没有一个人会蠢到她这种地步?对孟唐从一开始莫名其妙的厌恶变成了忍不住的持续关注,然后在这样的关注之下,发现了他所有美好的特质,最后无可救药地喜欢上了他。

他写得一手好字,特别是毛笔字。他的爷爷很擅长书法,所以在这样的家庭熏陶下,他也慢慢地练就了出色的书法功底,就连性子也染上了几分不属于那个年纪的安静沉稳。

他谦虚好学,没有架子,不管是谁去问题,他都会耐心讲解。好多次她坐在他后座,听他认真温和地为别人一步一步叙述解题过程,都有一种冲动,想要拿着折磨她大半天的数学题去找他求助,可是最终却都忍住了……因为她的数学糟糕到一路奔走在及格边缘,她很怕自己愚钝的大脑会自动屏蔽掉他天才的思维信号。

从初中到高中,她就这么一路暗自庆幸自己竟然有幸和他待在同一个班里,这难道不是在B市这种同龄学生必须以四位数来计算的大城市里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奇迹吗?

她每天坐校车上学的时候可以看见他,上课走神的时候可以看见他,去食堂吃饭的时候可以看见他,甚至体育课的时候坐在树荫下和白璐聊天的时候也能看见他——他会打篮球,可是背影干净挺拔,和任何一个挥洒臭汗的男生都不一样。

孟唐就是一个这么特别的存在,特别到霸占了她的心脏十七年。

程陆扬在浇花的过程里只问了一句话:“为什么不告诉他?”

秦真沉默良久,才低低地笑出声来,“全世界都知道我喜欢他,就他不知道。是不知道,还是假装不知道呢?”

她不聪明,也不是天生的好演员,对一个男生的执着与痴迷不需要过多解释就能被身边的人看出。而当好事的女生好几次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当着孟唐的面说出类似于“秦真好像喜欢你”或者“喂孟唐,你看秦真又在偷偷看你了”这样的话时,孟唐的反应永远是微微一笑,回过头来与她对视一眼,然后云淡风轻地该做什么做什么。

“他怎么会不知道我喜欢他?”秦真走到那堆花草中间,远远地朝着这座城市望去,“他只是不在意罢了。”

说得伤感,说得意兴阑珊。

程陆扬手里的水壶终于被他以比较残暴的姿态重重地搁在桌上,他转过身来,眯着眼睛看着秦真这种伤心人肝肠寸断的模样,一字一句地说:“他不是不在意,恰好相反,他是故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