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第3/4页)

那帮闲絮絮叨叨讲起了他死去的爹娘。

他也不是生来就这么混不吝的,早些年他父母尚在,他也曾想过以后是考个功名好还是做点生意好,不管他说想做什么,他娘都会说“好,好,好,我儿肯定有出息”。

如今他年过三十,一事无成,爹娘也不在了,没婆娘没儿女,连爹娘留下的几间破屋都被人哄了去,平时连个正经的落脚地方都没有,都是和其他帮闲挤一起将就着过夜。

只有在活得比自己还卑贱的窑姐儿面前才觉得自己像个人。

他怎么成这样了?

李大壮还在恍惚着,文哥儿已经站到了矮凳上,相当信守承诺地帮他写起信来。

开头是心肝,结尾是李大壮,整封信一个字都没改,写得整整齐齐。

那纸上分明全是俗言俚语,字迹瞧着也十分稚气,众人看了却生不出嘲笑的想法来了。

叫他们自己去想写点什么,他们难道就能想出更文雅的话来?

五十步莫要笑一百步了!

文哥儿一笔一划地把信写好了,双手拿起来给那个叫李大壮的闲汉看,他这里是免费帮写,所以就算有不满也是不改的,只是让对方瞧瞧写出来的成品罢了!

文哥儿一边把信递给李大壮,一边给大伙讲自己“一经送出,恕不更改”的代写原则,那股子伶俐劲看着就叫人喜欢到不行。

李大壮接过那封短短的信,纸张的触感对他来说有点陌生。

文哥儿既然说要免费,用的自然不是什么好纸,都是从铺子里拿最便宜的,他随便一封压岁钱都能买一大摞裁来写半天的那种。

这就算是这么粗糙的纸张,也是他们平时舍不得花半枚铜板去买的。

李大壮拿着信从围在代写摊子前的人群里,只觉街上的日头明晃晃的,照得他睁不开眼。

李大壮走了,刚才那些催促他的人却是没立刻上前。

主要是他们都没想好要写啥。

要是坐上去后和李大壮那样憋个半天只憋出个“我想你想得睡不着”来,岂不是要被周围这些好事者嘲笑个十天半个月?

众人正犹豫间,一个身材有些伛偻的老头儿挤进了人群里,步履蹒跚地来到那个空座位前。他很客气地先询问周围的人:“你们不急着写吧?”

周围的人显然也认得这老头儿,立刻说道:“不急,不急,你先写。”

原来这老头的儿子从军,正好碰上北虏犯边,人没了。他老伴哭瞎了眼,平时什么都做不了,全家就他一个出来挣点辛苦钱买药。

老头儿脖子处有个肉瘤子,就是他每逢红白事或者别人搬家就跑去担担抬抬、日积月累之下磨出来的。

他们这个行当大伙都唤作“窝脖儿”,原因就是他们这一行后脖处都会有这么个标志性的肉瘤。别看老头儿年纪大了,他现在帮人“窝”起嫁妆来还健步如飞哩!

众人都知晓老头儿还有个女儿,当年嫁给了她哥哥的袍泽。那边离京师有点远,军户又不能随便走动,想见上一面格外不易。

想来他是想写信给他女儿吧?

老头儿人为和善,邻里都挺喜欢他,哪怕是周围这些帮闲也对他颇为同情,自是主动腾出位置领他落座。

文哥儿好奇地看了眼老头儿脖颈上的肉瘤子,照例先问了称呼、内容、署名,说是得把家书里要写的话逐句逐句沟通好了才好提笔写。

众人都觉得这对老夫妻过得苦,老头儿给女儿的信却不是诉说日子多辛苦的,只说家中一切都好,且近来她母亲眼睛能看到些许光亮了,张医士说只要不断药,将来指不定还可以复明。药钱他们有的,衣食也都不缺,她在夫家安心相夫教子就好,不必总牵挂家里。末了,他才表示希望她也能写封回信说说近况,叫她母亲高兴高兴……

老头儿显然想好了要写什么才过来的,洋洋洒洒地讲完了自己想给女儿写的话,才呐呐地说道:“会不会太多了?要是不行的话,可以少写几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