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第4/4页)

比如昨天放微博上的袁枚的话:“女子足小,有何佳处?而举世趋之若狂。吾以为戕贼儿女之手足以取妍媚,犹之火化父母之骸骨以求福利。”

还有:龚自珍好言天足,生平屡见歌咏。有句云:“姬姜古妆不如市,赵女轻盈蹑锐屣。侯王宗庙求元妃,徽音岂在纤厥趾?”又云:“娶妻幸得阴山种,玉颜大脚其仙乎?”

但这些呼声用处不大,到近代甚至还变本加厉演变成我们现在看到的那些断掌式缠足。

《采菲录》里面记录了民国很多地方为放足做出的措施,包括写各种朗朗上口的放足诗文,印刷宣传画报,成立放足会、天足会之类的组织,规定不放足罚钱、号召“学生不娶缠足妻”等等,需要从方方面面去改变。就这样还是有很多不愿意放足,甚至有人在这些“放足运动”中因为被检查了小脚不堪受辱投井的。

现实就是这么难改变。

不过明朝的缠足还没有清朝那么严重,小说里也不用太沉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