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第2/3页)

刘健不由端起茶边抿了一口,边打量起穿得花里胡哨的文哥儿。

没想到这小孩儿金玉其外,竟不是败絮其中。

单看他能静下心来读丘濬的书,就知道这小孩儿定力非凡!

想想丘濬那什么都爱研究研究的德行,再想想李东阳那一天到晚呼朋唤友宴饮交游的性情,刘健觉得这样一个好苗子落他们手里,怕不是会给他们毁了。

可人李东阳都收了徒,丘濬瞧着也与这小孩儿关系极佳,他一个外人倒是无从置喙。

刘健搁下茶,把刚才丘濬和文哥儿都觉得不错的那份卷子放入一甲候选之列,继续进行需要耗费一整天的阅卷工作。

这么要紧的活儿,大家相互交流的也就那么几回。

通过一个早上的初筛,读卷官们算是把三百多份答卷全部看了一遍。

刘健挑出十二份明天要在御前读卷的文章,拿回去与内阁诸人商量,顺便宣布其他读卷官可以先去吃个饭再继续忙活。

要是这十二份卷子没异议的话,下午就是针对剩下的卷子进行交叉评卷了。

简单来说就是考官们轮流在每份卷子上打“○”和打“×”,得到“○”越多的卷子名次越考前,有异议的卷子就大家一起来讨论名次。

事实上既然这些卷子都不可能被皇帝看见,所以即使有的人想破格把某个考生提到前面,其他人看在同僚面子上也不会有太大意见。

这意味着下午的阅卷工作相对没那么重要。

既然重头戏都结束了,读卷官们便都放松下来,结伴入座等着吃工作餐。

殿试工作小组的供给依然是光禄寺负责的,也不知是不是考虑到读卷官们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同僚,且官阶很多都和自己不相上下,光禄寺送上来的饭菜居然都是热乎的!

菜色虽都很寻常,无非是猪肉鹅肉羊肉之类的,可摆得满满当当的,瞧着很是丰盛。

这就有点叫人受宠若惊了。

文哥儿发现居然还有鹿脯。

古人骑射和打猎功夫不差,且没什么濒危保护动物之说,鹿肉也算是达官贵人和富贵人家饭桌上的常客,只是普通人很少能吃上罢了。

据传北宋就有些人用死马肉冒充鹿脯到市面上卖的,死马通过一定手段掩埋腐化处理过后,再挖出来用浓油赤酱掩盖住腐坏变质产生的异味,就可以装成嫩美的鹿肉拿去忽悠没见过世面的百姓!

据说宫宴也不常赐鹿,这次还是占了殿试的光,殿试工作小组可以共分一只肥鹿!

鹿自古以来就是很好的意象,而且与科举息息相关。

俗气点的就是鹿通“禄”,考科举不就是为了以后可以吃官家饭!

文雅点的就该追溯到《诗经》,好好把《诗经》中的《鹿鸣》背一背。

早在周王朝时这就是宫廷宴饮常用曲,如今大明更是直接把乡试中举的举子将要参加的宴会称为“鹿鸣宴”,代表他们正式走完了鱼跃龙门的第一步!

这一重重的含义文哥儿自然不太懂。

没见过世面的文哥儿对鹿肉很感兴趣,可他手短,够不着放得有些远的鹿脯。

他悄悄把自己的筷子塞给王华,央着王华帮他夹上一块鹿脯尝尝鲜。

王华瞅了眼他的小胳膊小腿,也没为难他,替他夹了块鹿脯到碗里。

今年光禄寺挑的鹿明显肥嫩得很,每一块都带着薄薄的鹿皮,皮下不算多的油脂随着酱汁渗入细嫩的瘦肉之中,保证每一口都足够鲜嫩入味。

这盘鹿脯用的还是红烧之法,吃起来酱香浓郁,文哥儿简直恨不能拿肉汁拌饭。

可惜大家都已经动起了筷子,每个人的筷子都往盘子里走了一遭,文哥儿的轻微洁癖又犯了,没再让他爹给他取盘里的酱汁。

读卷官们饭饱酒足,都觉得光禄寺良心发现了,准备的饭菜和茶食都很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