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详红楼梦(2)(第2/10页)

要替黛玉留身分,唯有让她先死,也免得妨碍钗黛的友谊,尽管宝钗对婚事也未见得愿意。她对宝玉虽然未免有情,太志趣不合。

这早本怎么也只有八十回?一七六○中叶以后,八十回抄本"石头记"是有市价的,所以这早本的前八十回也充今本销售。等到书主发现上了当,此本倒比今本有结尾,使读者比较满足,也许因此不忍抽换成为今本。

最后还有最怪的一个"旧本"之六:

相传旧本红楼末卷作袭人嫁琪官后,家道隆隆日起,袭人既享温饱,不复更忆故主。一日大雪,扶小婢出庭中赏雪,忽闻门外有诵经化斋之声,声音甚熟习,而一时不能记忆为谁。遂偕小婢自户审视,化斋者恰至门前──则门内为袭人,门外为宝玉。彼此相视,皆不能出一语,默对许时,二人因仆地而殁。

──境遍佛声著“读红楼梦劄记"(载一九一七年三月说丛第一期)

在这本子里,宝玉出家为僧,但是并没有到青埂峰下"证前缘",回到神的话框子里,而是极平凡的乞讨斋饭。

程本写宝玉走失后,贾政看见他一次,已经做了和尚,与二仙偕行,神出鬼没。于是袭人别嫁。当时家境也还过得去,抄家荣府只抄了贾赦一房,一切照旧,因此袭人嫁人并不是为了生活。此本写袭人嫁后"温饱,不复更忆故主",是说在贾家十分穷苦,与程本的情况不合。宝玉成了仙再来化斋,除非是试她的心──还有什么可试的?而且也不会死了。此本显然不是改写程本的结局,年代早于程本,因为程本一出,很少能不受影响的。

程本后四十回的作者写袭人嫁蒋玉菡,是看了第二十八回茜香罗的暗示与第六十三回袭人的签诗"桃红又是一年春"。看过删批前各本都有的第二十八回总批的人,知道袭人后来与蒋玉菡一同供养宝玉宝钗,也未必一定照这条线索续书,因为也许觉得这样宝玉太没志气了。但是此本宝玉与已作他人妇的袭人同死,岂不更没出息?程本的袭人在宝玉失踪,证实做了和尚之后嫁人,已经挨骂。原著内宝玉没出家她倒已经出嫁了,太与当时一般的观点不合,所以几乎可以断言没一个续书人会写宝玉与背弃他的失节妇同死──太不值得。而且为了黛玉出家,倒又与袭人作同命鸳鸯,岂不矛盾?

但是书中两次预言宝玉为僧(第三十、三十一回),有一次是为袭人而发。袭人死了他也要做和尚。袭人虽然没死,他也失去了她。

宝玉四周这许多女性内,只有黛玉与袭人是他视为己有的,预期"同死同归"(第七十八回)。四儿说同一日生日就是夫妻(第七十七回)。黛玉袭人同一日生日(第六十二回)。当然她们俩的关系是通过宝玉。

那样爱晴雯,宝玉有一次说她"明儿你自己当家立事,难道也是这么顾前不顾后的?"分明预备过两年就放她出去择配。一语刺心,难怪晴雯立刻还嘴,袭人口中的"我们"又更火上浇油。

提起晴雯来,附带讨论明义"题红楼梦"诗有一首:

锦衣公子茁兰芽,红粉佳人未xx瓜。少小不妨同室榻,梦魂多个帐儿纱。

这是倒数第四首。上一首咏晴雯:

生小金闺性自娇,可堪磨折几多宵?芙蓉吹断秋风狠,新诔空成何处招?

下一首粗看是咏黛玉初来时睡碧纱厨。周汝昌举出下列疑点:

"一、明义诗二十篇,固然不是按回目次序而题的,但大致还是有个首尾结构。前边写黛玉已有多处,若要写碧纱厨,最早该写,为什么已写完了晴雯屈死,忽又退回到那么远去?

二、红粉佳人一词,不是写幼女少女所用。

三、宝黛幼时同室而未同榻。梦魂多个帐儿纱,这是说虽然同室,而梦魂未通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