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买山(第3/3页)

程偃原本是想买地,奈何其他地方的地已经有主,零星几块地又不好管理。倒不如咬咬牙买座山。

之后程偃又在人牙子手里买了四个下人,其中三人是一家三口,另一名少年十二三岁,都是身体康健的。那少年从北边来,因为故乡遭受雪灾,他为了活命就自卖己身。

程叙言看到他爹带回来的四人,有些别扭。他内心其实不适买卖奴仆。时明跟着他这么久,但时明和程叙言二人严格说来并不算主仆,因为时明没有卖身,自然也没有卖身契。

私下里,时明也叫程叙言为叙言哥,有外人时时明才以小厮身份自居。

程叙言更适应跟时明的这种关系,所以潜意识里并未想过买下人。

但程偃将人带回来,程叙言也不好多说。大环境如此,格格不入的人是他。

不过若程叙言当初选择“一条路走到黑”,或许会很适应这种模式。谁也不信,卖身契定生死,才能让他安心。

四人口音颇重,程偃将四人交给时明教导。买这四人花费38两银子,简单添置这四人衣物用品2两银子,山头540两银子,加上买马的50两银子,就去了630两。

程偃看着剩下的70两银子叹气,真不经用。这70两程偃不打算用,家里总得留现金应急。

因为家里多添四人,程叙言看着小院挤挤攘攘,忍不住皱眉。

程叙言跟他爹商量后,决定在山上寻个合适位置建造房屋,然后将一家三口迁至郊外,这个时节也不忙着做什么,置个暖房种点蔬菜,养鸡也是好的。山上有木柴,程叙言也不用另掏钱买。

而那少年名叫高粟,还住程家小院,现阶段用不着做什么,先认字识文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