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6章 法律问题5(第3/3页)

所以说吧,要想大家还在一起玩,就必须遵循一套最基本的规则,不能说谁想干啥就干啥。而这套规则,就是当初救援队时期由洪涛主持编纂建立,且一直沿用下来的。

第三,不管合法不合法了,把提出问题的人干掉,问题也就随之消失了。

比如说一众官员和理事会成员在法庭里合计了合计,前面两种方式都不想选择,脸一抹,干脆宣布无限期休庭,先把嫌疑犯押送内务部监狱关押。

在之后的某一天,嫌疑犯洪涛突发心脏病,经过及时救治,架不住常年奔波,营养不良,身体素质严重下降,再加上年老体衰,精力憔悴,在急救室里不治身亡,与世长辞。

人都没了,谁还会有能力、有胆量、够资格去提出这个大逆不道的问题。事后把那份资料毁掉,再把理事会的记录改一改,弄成表面合规,基本也就一劳永逸了。

即便以后有人穷凶极恶、走投无路,再把这件事抖落出来也是徒劳无功。没有证据支持,光靠嘴说,光靠回忆,十多年前的事情,谁能说的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