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1章 【大同律和付梓法】(第2/3页)

三人被警察架住,仿佛浑身抽去骨头,似煮熟的面条般被拖走。

关于骂人,《大明律》非常严苛。

无缘无故骂人,笞十杖。

骂长辈,一年徒刑,笞六十杖。骂平辈长者,笞一百杖。

骂直系长辈,比如祖父母、父母、公婆,视情节严重与否,最高可判绞刑。就算皇帝大赦天下,此类犯人也不在宽赦之列。

骂朝廷,视具体情况而定,最高可判凌迟、诛族!

如今《大同律》早已颁布天下,而且在实行过程中,还修改过部分条例。

相对而言,要比《大明律》宽松许多。

《大同律》相关内容如下:

无缘无故骂人,罚一鞭(必须当众脱裤子打,以下皆同此例)。

骂长辈,如果长辈有大错,免罚。如果长辈无错,骂人者罚十鞭。骂直系长辈,如果长辈有大错,骂人者罚十鞭。如果长辈无错,杖责六十!

儒家以孝道治天下,赵瀚只能修改到这个份上。

事实上,不管是在哪个朝代,关于骂人的法律条款,基本都是没有严格执行的。被人骂了,第一反应是对骂,谁吃饱了撑的去报官啊?

《大同律》同样有非议皇帝和朝廷的条款。

第一,只要有确凿证据,证明此人非议皇帝和朝廷(非议地方官府不算,地方官干得不好可以骂)。不管这人说得对不对,先鞭笞二十下再说。若有再犯,判处有期徒刑半年。屡教不改者,流放边疆。

第二,关于分田政策,但有公然非议者。第一次犯事,半年徒刑,取消功名,不得经营特许生意。第二次犯事,流放边疆。

相较于历朝历代,这已经非常仁慈了。

而且至今为止,还没有人因此被处罚过,主要是没人去官府举报。私底下发牢骚,也没法证实——傻子才会在公众场合乱讲话。

翟文贲、张天植、李巽三人,很快被带到刑部,那位名妓也被叫来问话。

大理寺亲自审判,几天时间便查明细节。

“嗙!”

惊堂木落下,大理寺评事(正七品法官)当庭判决:

“张天植,男,浙江嘉兴秀水人。当众辱骂天子,非议朝廷田政,串联士子跪哭东华门。证据确凿,依《大同律》,数罪并罚:鞭刑四十,徒刑半年,罚银二十两。若有再犯,从重处置!”

“翟文贲,男,山东济南淄川人。当众辱骂天子,串联士子跪哭东华门。证据确凿,依《大同律》,数罪并罚:鞭刑四十,罚银二十两。若有再犯,从重处置。”

“李巽,男,金陵府江宁县人。当众诽谤朝廷,串联士子跪哭东华门。证据确凿,依《大同律》,数罪并罚:鞭刑四十,罚银二十两。若有再犯,从重处置。”

“你们可有异议?若有异议,尽快申诉,改由我的上官来判案。”

三人面面相觑,都有一种劫后余生的喜悦之情。

大理寺竟然真的按照《大同律》判决,没有因为他们骂皇帝而杀头。

李巽连忙跪下磕头说:“多谢评事大人开恩,草民没有异议,今后保证决不会再犯。

这货是真被吓到了,再犯就得坐牢半年。屡教不改,直接流放啊!

他只有发牢骚的胆子,真不愿坐牢或流放。

张天植却当庭喊冤:“我不服,为何他们两个,只是鞭笞和罚银,我却要坐牢半年?”

大理寺评事说:“因为你非议田政。”

张天植质问道:“难道非议田政,比非议天子还判得更重?”

大理寺评事冷笑,拍拍桌上的《大同律》:“律法就是这么定的!你还有什么可说的?”

张天植欲言又止,终究没有攀咬另外两人。

与此同时,翟文贲和李巽低头不敢说话。他们私下也非议过田政,只是外人不知道而已,此刻生怕张天植把他们供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