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谁是赢家(第2/6页)

上述四个部分中,最有趣的是法庭辩论。比如“奉旨问讯曾静口供十三条”的第一条就很有趣。针对曾静对大清政权和雍正皇帝的指控,特别法庭的审判官们代表被告(雍正和大清帝国)提问说,奉旨问你:你在写给岳钟琪的信中有谁该得政权、谁该当皇帝之类的话。我朝(指清朝)积德累功,太祖高皇帝(努尔哈赤)创业,太宗文皇帝(皇太极)继统,世祖章皇帝(顺治帝福临)建国。这正是顺天命、从民心、成大功、建大业、参天地、法万世的至道。你生在本朝,难道不知列祖列宗为天命民心所归,却说什么“道义所在,天未尝有违”。这是什么意思?原告曾静答辩说:“弥天重犯(曾静自称)这些话是泛说。自古帝王之兴与帝王之在位,皆是顺天命得民心的。天命顺、民心得,从而兴起在位,即是道义之当然。弥天重犯生长楚边山谷,本乡本邑以及附近左右,并没有个达人名士在朝,而所居去城市又最远,所以盛朝功绩传闻不到。”下面曾静接着说,自从去年(雍正六年)被押解来京,见闻渐广,才知道真龙天子兴于东海之滨,列祖列宗承承继继,不但非汉唐宋明可比,简直就直追三代,有如西周之昌盛。但在西周,说起来也只有文王、武王两位圣君,称得上是“极致”,哪里比得上本朝,“叠叠相因,日远日大,愈久愈光”,一代更比一代强!太祖高皇帝开创王基,太宗文皇帝继体弘业,世祖章皇帝抚临中外,圣祖仁皇帝(康熙)深仁厚泽,遍及薄海。到我当今皇上(雍正),更是天纵聪明,恢弘前烈,创造海晏河清的太平盛世,已达到礼乐文明的最高境界。“此正是天命民心所归,乃道义之当然,参天地,法万世,为天运文明之隆会。”最后曾静辩解说:“从前弥天重犯实实陷于不知,不是立意要如何,以自外于圣世。”至此,这一问题辩完,并无下文。

其他辩论记录,风格大体如此。

这样的法庭辩论,中国史上独此一份,世界史上想来也不会多。它的奇特,倒不在被告的气势凌人和原告的唯唯诺诺,甚至也不在原告撤诉认罪转弯之快和转弯之大——本来指控清王朝不该得天下、雍正不该当皇帝的,此刻却说清王朝超过了周秦汉唐宋明,雍正帝是最伟大的皇帝,还在于双方使用的逻辑。得民心者得天下,顺天命者为正统,这是双方都承认的逻辑前提。据此,则只有证明清王朝顺天命,雍正帝得人心,才能证明其政权和帝位的合理合法。但要这样讲,官司就打不赢了。也不是打不赢,根本就打不成。因为得不得人心既不能通过民意测验或社会调查来确定,顺不顺天命更是一个说不清的事情。因此,双方都得另辟蹊径。

雍正的逻辑是:你曾静既然生在本朝,就应该知道本朝是顺天命得民心的。这显然是强词夺理。如果生在某朝就能证明某朝合理,那么,纳粹时代的德国人便都可以证明希特勒“顺天命得民心”了。曾静的逻辑也很可笑。他的逻辑是:凡是新兴的王朝和在位的君主,都是顺天命、得人心的。既然如此,清王朝和雍正帝也不例外。那么,新兴的王朝和在位的君主,为什么“都是”顺天命、得人心的呢?因为不顺天命就无从兴起,不得人心就不能在位呀!这就既是因果倒置,也是循环论证。它使我们想起恩格斯嘲笑过的德国庸人逻辑:凡是合理的都会存在。我存在,所以我合理。它也使我们想起民国时一位军阀的逻辑:自古英雄都好色。我好色,所以我是英雄。

如此荒诞的逻辑,《大义觉迷录》一书中比比皆是。

其实逻辑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说话的权力。有权不准别人说话,或只准按自己的意思来说,再没理也能说得振振有辞。雍正要向世人显示的,便正是这个权力。专制帝王的权力向来就至高无上,可以生杀予夺的。“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但也如此而已。雍正却嫌不够。他还要做到“君要臣说,臣不得不说”。岂止不得不说,还要说出“理”来。换言之,明明是专制,还要作开明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