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如此帝国(第2/7页)

雍正的对策是派出钦差大臣。这些省级或副部级的特派员直属中央,与地方没有任何瓜葛,而且都是为官清正又精明强干的能员。这些人,既无前车之鉴,又无后顾之忧,且直接归皇帝领导,不尽心也会尽心。何况,这些特派员也不是光杆司令。雍正从各地抽调了一大批候补州县随团到省,与特派员一起查账。查出一个贪官污吏,立即就地免职,从调查团里选一个同级官员接任。这是一着妙棋,也是一着狠棋。因为雍正深知,官官相护,是官场顽症。历来的继任官,总是会帮着前任补窟窿,然后自己再留下一大笔亏空,让后任去擦屁股。亏空之所以总也补不上,这是其中的原因之一。但这一回,后任是来查账的,当然不会替他打圆场,做掩护。这样,这个贪官就再也无处遁逃,只有低头认罪,接受处罚。而且,因为没有后任给他补漏洞,他当然也不愿意为前任背黑锅。于是,就连他的前任,甚至前任的前任,如有贪污挪用,也难逃法网。

贪官们当然不愿束手就擒。他们还有对策,即借钱借粮来填补亏空。这也是老办法:上面要来查账时,就从当地富户那里借些钱粮来放在库里。上面的来人一看,分文不少,检查团一走,这些钱粮又还回去。因为是官借,利息既高,又不怕不还,再说富户们也不想得罪地方官,因此这个办法也屡试不爽。

可惜这种伎俩也逃不过雍正的法眼。雍正在派出特派员的同时,也给这个地方的老百姓先打招呼:谁也不能借钱粮给官府。要借也可以,这些钱粮既然被说成是官府的,朕就认它是国家所有,你们这些借钱借粮给官府的人,就再也别想把它们收回去。

这一下,谁也不肯借钱借粮给贪官们了。富户们不想得罪官员,更怕得罪皇帝。再说,他们也不愿意自己的钱粮白白地送给公家。贪官污吏的又一条对策被雍正事先粉碎。

不过,这还只是雍正一系列对策的一部分。

雍正的又一个重要举措是成立“会考府”。会考府是一个独立的核查审计机关,成立于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正月十四日。它的任务,是稽查核实中央各部院的钱粮奏销。雍正深知,钱粮奏销,漏洞很大。一是各省向户部上缴税银或报销开支时,户部要收“部费”,也就是现在说的“好处费”、“茶水费”。没有“部费”的,哪怕是正常的开支,亦无手续或计算方面的问题,户部也不准奏销,甚至拒收税款。相反,如果有“部费”,即便是浪费亏空上百万,也一笔勾销。二是各部院动用钱粮,都是自用自销,根本无人监督。这也是多年积弊,古已有之的。比如海瑞当应天巡抚时,上缴国库的税银就因为没有“部费”而被户部拒收。海瑞的办法,是写信给户部长官,质问他们是为公还是为私。户部知道海瑞惹不起,这才收了税银。

海瑞是个地方官,当然只好如此。雍正是帝国元首,岂能容忍部院官员如此贪墨?但他知道,讲道理是没有用的,做思想工作也是没用的,甚至杀一儆百也是不管用的,惟一的办法是改革制度。于是,就有了会考府这个中央集权的审计机关。从此,各地方上缴税银或报销开支,各部院动用钱银和报销经费,都要通过会考府会考(稽查核实),谁也做不了手脚。部院长官既无法贪污,地方官员想通过花一点好处费,就把自己上百万的亏空全部赖掉,也成了不可能的事。

墨吏们掩饰亏空应付检查的主要方法,无非是这三种:靠上司包庇、借钱粮充账、花小费报销。这三条退路都被雍正堵死,他们也只好认账。但他们还有一个手腕,就是把贪污说成是挪用。这是避重就轻之法。我们知道,钱粮的亏空,原本有两个原因,即贪污和挪用。虽然都犯了王法,但贪污罪重,挪用罪轻。何况,挪用有时还是因公,比如紧急救灾、临时招待、应付上司等,属“情有可原”。而历朝历代的做法,都是先查贪污,后查挪用,这就给贪官留了空子。雍正对这一弊端了如指掌。他说:“借挪移之名,以掩其侵欺之实”,是贪官污吏的一贯伎俩。如果“万难掩饰”,便把数额多的说成是挪用,数额少的说成是贪污,“为之脱其重罪”。结果,是“劣员无所畏惧,平时任意侵欺,预料将来被参(举报),亦不过以挪移结案,不致伤及性命,皆视国法为具文,而亏空因之日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