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一十四章 朱棣的志向(第2/3页)

不用张希孟说话,高启就笑道:“赵宋养士,用什么养士?不还是百姓的民脂民膏!说到底是百姓供养士人,而文丞相等忠臣,也是为国为民,并非为了赵宋一家!这是我的看法!”

吴伯宗脸色微红,连忙点头,“心悦诚服。”

张希孟又道:“确实,刚刚我说了,大宋之亡,在于士人,在于赵宋天子无能……但是还有一个问题,我们书写史册,弘扬英雄,痛斥奸邪……我们要让读史之人,看到英雄,看到希望。所以在贬斥赵宋士人天子之外,还要颂扬忠臣义士,如岳飞,文天祥,都是值得大书特书,可歌可泣的豪杰!但是希望大家伙在修书之时,要明白一件事,岳飞和文天祥一般的忠臣良将,都是受到赵宋君臣猜忌排挤的。好人是没法立足朝堂的,所谓众正盈朝,其实是奸佞遍地。我们的笔,要放在少数忠臣良将身上,要放在百姓的身上,大家伙可听明白了?”

众人齐齐答应,方向也有了,张希孟这些年的文章,种种观点,正好拿来修史。

或者说,这一次修史,也是要把张希孟所倡导的东西,归纳整理,并且用千秋史册,做出最好的注解。

试问五千年来,有哪位读书人,能够如此奢侈?

手握金笔,撰写千秋青史。

一家之言,注释百代春秋。

张希孟当真是到了历代文人,都无法企及的高度。

他自然不敢大意,因此全力以赴,忙着手上的事情。

站在巅峰,既是一种享受,也是一种责任。

相比起张希孟的战战兢兢,另一个人就纯粹是享受了。

这人就是蓝玉。

要说蓝玉接了一个什么活儿呢?

就是去绍兴,把宋理宗的头骨,安葬起来,顺便修整一下宋六陵,算是给大宋朝,办个葬礼。

毫无疑问,这是朱元璋对他的奖赏,虽然没有封爵,但是给你安排个露脸的事情,让你高兴高兴。

接到任务的蓝玉,差点找不到北了!

想想吧,一个一心要当冠军侯的家伙,能是个老实人吗?

他在居庸关前的老实,只能说明他还没有失去理智,知道自己吃几碗干饭。

至于买了那些食盐,回到应天,当着记者说了那么多话,恰恰是蓝玉在动身之前,就想好的。

他要树立一个形象。

一个大明年轻将领,军中后起之秀的表率。

不同于徐达的沉稳老练,不同于常遇春的勇猛无敌……蓝玉需要一种自己的风格,自己的标志。

他不光要会打仗,还要能体恤国家,有格局,有胸怀,境界远超一般的武夫……谈吐文雅,气质不凡。

对了,还要有那么点独特的标志,让人一看就知道是自己。

尤其是报纸,现在看报纸的人这么多,自己就该学会利用报纸,提升自己的名望。

那十几罐盐,只能算是自己小试牛刀。

接下来安葬宋理宗的头骨,正是自己大显身手的机会!

蓝玉思前想后,觉得自己不能错过。

他盘算了再三,决定给自己一个标志,一个不同于任何武将的标志。

如今大明的武人,除了戎装铠甲,就是大红的官服,也谈不上什么独特。

思前想后,蓝玉做了两顶帽子,其中一个是虎皮的帽子,用意也就很明显了,用一首歌就能唱出来:

咱是大明的,大明北方的。

北方杀敌的,杀敌很难的。

难如杀老虎,老虎没什么。

一拳打一个,打死做帽子,帽子戴头上。

这是第一顶的意思,至于第二顶,就含蓄了不少。

蓝玉选择了北方常用的羊毛毡,然后以毛毡做了个带沿的帽子,能遮挡风雪。对了,这个毛毡帽子,他还给染成了鲜红色,戴在头顶,多少有点林教头风雪山神庙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