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第2/3页)

家是缺位的父亲,哭闹的母亲,是充斥着吵闹与不信任的地方。

在这样家庭环境下长大的费昀感情淡漠,他为自己打造了一个独特的新世界,把自己关了进去。在外人看来,费昀就是天才该有的模样,聪明、冷漠,有怪癖。只是没人去想他严重的精神和生理双重洁癖以及强迫症是从何而来,好似聪明人天生怪。

上了学,费昀也不合群。他一直独来独往,直到班主任给他安排了一个新同桌。

新同桌是班里的文娱委员,活泼开朗能唱会跳,扎高高的马尾,笑起来有两个甜甜的酒窝,她叫沈曼衍。女孩子成天叽叽喳喳,叫费昀费昀费昀。

“费昀,我们把三八线擦了,我保证我就超过一丢丢。”

“费昀,你为什么总喜欢早上喝冷冰冰的牛奶,下次我从家里给你带热牛奶,洗完手再递给你,绝对很干净的。”

“……”

“费昀,这世上有没有你办不到的事?我猜猜,如果我能猜到,你就给我一个奖励怎么样?”

“我猜你不会主动和我恋爱。”

“猜对了是不是,该我要奖励了……我可不可以申请和你早恋一次?”

那时候他们才高一,费昀闻言转过头告诉她:“我要去美国读大学,明天就走,好好读书的年纪你以后不要胡思乱想。”

沈曼衍被费昀最后一句话刺了一下,好似炸毛的猫咪,气鼓鼓却不知道如何反击,隔了会儿终于找到能甩出的狠话一句:“你真以为自己就很了不起吗,要不是我喜欢你,我才不会觉得你很厉害。总有一天,我会让你看到我也能成为特别厉害的人物。”

费昀低下头,写自己新学校要的申请资料,掀了掀唇又很快地扯了回去:“无聊。”

后来费昀就去了美国念书,每天上无数课程,提前修满学分,仅用了六年就拿到了双学位博士。回国后,他顺理成章走了学术道路,进了大学做教授,后又在实验室大展拳脚。

而曾经那个对他甩下狠话的女孩子也真的成为了很厉害的人物,她频繁地出现在电视里,无数人喜欢她的歌声。费昀在电视里看到过她,当年的小姑娘长大了,可笑起来酒窝一样的甜。

而且,还是一样的可爱。有一次,她特地写了首歌叫作《笨蛋》,全首歌都在唱“我认识一个笨蛋,他就是笨蛋”,还成为了当年传唱极广的口水歌。费昀走到哪都能听到大家唱“他就是笨蛋”,好像故意说给他听似的。

后来,高中同学聚会,费昀被班主任邀请回去参加,沈曼衍也去了。席上,两人谁也没看谁。聚会散了,聚会上喝了些酒因而双颊晕红的沈曼衍偷偷蹭过来,声音软乎乎,掩饰不住的开心,可又那样的卑微:“笨蛋,我追上来了,我现在也可以光明正大地站在你身边了。”

到底谁才是笨蛋,费昀无言以对。

为什么人与人之间会彼此吸引?为什么一个人可以对另外一个人念念不忘那么久?为什么他也会喜欢,会爱上一个人?

是多巴胺在作祟吗?费昀不知道,是也好,不是也好,沈曼衍都是他费昀唯一想起来就会感到温暖的人。

于是又在沈曼衍的主动追求下,他们在一起了。

婚后,沈曼衍为了费昀,放弃了自己如日中天的事业,回归家庭。那时候沈曼衍还收到了很多不好的评价,背后的操纵者也许是对她不满的公司,或是趁机打压的对手。但那些都不重要了,沈曼衍终究没有再回去,她一心都放在她和费昀的家庭上。

家庭生活里,费昀能感觉到沈曼衍对他的好,却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回报。他从小失去了被爱的机会,便错过了学会爱人的能力。

所以当沈曼衍很期盼地和他说想要一个孩子时,费昀第一反应是拒绝。

他情不自禁想起那个在偌大华贵家族中长大的小男孩,他孤孤零零没有亲人关心没有伙伴陪伴,父亲成天与莺莺燕燕幽会,母亲哭着求他把父亲带回来,否则便是痛骂他没心没肺,连家都不想要。那时候的世界没有温度,一想到那些他就发自内心畏惧和讨厌拥有自己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