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圣玛丽的太阳(第3/9页)

马车驶入一条名唤“游明”的街道,空气霎时也变得温暖了,夏冰绷紧的头皮也慢慢松开,还哼起了小调。与先前的荒芜相比,这里确实宛若天堂。只是杜春晓却皱紧眉头,喃喃道:“恐怕……我们来错地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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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士顿已经失眠五夜了,但他依然起得很早,用黑色教袍将头发裹住,以抵挡如刀刃切割面颊一般的寒风。其实他完全可以在讲早课,抑或布道的辰光将头帽除下,露出一头漆黑如墨的新鲜短发,它们像新草一般植在头皮上,有些许迷香的味道,熏衣草气息从麻布教服的每个缝隙里钻进钻出,与倾心于它的人玩捉迷藏。每日清晨,庄士顿都会用修剪成圆形的指甲划开圣经上的一些纸张,它们因他的虔诚而遍体鳞伤。可恨他本人浑然不觉,只顾低下清俊的头颅念颂每一段关于“人性本恶”的传奇,中间偶尔抬起眼来,便有人惊讶于他的黄皮肤与深褐色眼珠,鼻梁隆起的高度恰好介于少年与老年之间,下弯的唇角上方那两道深重的法令纹却偏要诉说凄凉,于是他的年纪便成了谜。

今朝的早课,气氛愈发压抑,若望为他端来的洗脸水里飘着一瓣枯叶,他本想责备两句,然而又放弃了这样的念头,只是草草将叶子捞出来,丢在脚下。若望蹲下身子把它拾起来,并告诉他:“那是夏天风干了的玫瑰。”

“为什么要泡在这里?”庄士顿竭力压抑他的烦躁。其实不用刻意调整,他都有一腔温柔的声带,喜怒哀乐从嗓子里出来就都是祥和。

若望吞了一下口水,回道:“听说这样可以让干花重生,结果还是黑的。”

庄士顿将叹息忍在腹中,只挥手让他出去了。梳洗完毕,自寝屋走向礼拜堂的中间,他看见安德肋背着一张铁床也往里走。这孩子每天都吃得很少,然而力大无穷,仿佛是神赐予他降生之后的独有优势,尽管只有十三岁,个头却比一般孩子要高出许多,所以做衣服很费布料。庄士顿总是把其他孩子用过的旧棉衣改一下,缝制成宽大的棉袍让他过冬。所以这里每死一个孩子,安德肋粗眉大眼的面孔上都会流露一丝不易察觉的兴奋,因为他知道自己又能添新衣裳了。庄士顿没有拆穿他秘密的残忍,他只希望《玫瑰经》能唤起安德肋的“同伴意识”,可惜收效甚微。

“安德肋,都准备好了么?”

庄士顿故意在这孩子正艰难地跨过礼拜堂门槛时叫住他,他就是想让他在天主脚下跌一跤。孰料对方却站得极稳,甚至吃力地回过身来,铁床的两个床脚擦过右半边镶有橄榄枝铜饰的大门,那张床就好像长在他身上似的。在庄士顿眼里安德肋已成为一只背上长脚的怪物,“怪物”佝偻着身子,对自己的神父挤出一丝笑容:“只等若望的花了。”说完,遂小心地回过身,走到布道台前。多默与犹达上前助他将铁床放下,他们熟练地在床上垫好毯子,铺上白床单,再将玛弟亚压在床单上。玛弟亚脸上始终被白布蒙着,庄士顿能听见他空洞的后脑勺与铁架碰撞的“咚咚”声。他觉得那声音沉闷且刺耳,便别过头去轻咳了一声。多默将玛弟亚的头颅放平整,便走下圣坛,向庄士顿画了个十字,庄士顿没有举起胸前的十字架让他亲吻,而是直接穿过他身边,走到犹达跟前,抬起手抚摸了他的前额。犹达脸色通红,胸腔发出“呼呼”的声音。

“去喝点儿冰糖水。”庄士顿拍了拍犹达的肩,犹达强笑着摇头。他大抵是圣玛丽教堂最懂事的孩子,从来没多要过一个窝头,也没添过一次粥,领取圣诞礼物时总排在最末一个。他突起得像螳螂的鸡胸与下垂的眼角令庄士顿想起童年死去的弟弟。

“没有冰糖了,神父大人。”犹达气若游丝,但还是坚持要操办玛弟亚的葬礼,他甚至主动承担起清洗玛弟亚面部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