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脱童稚状态(第3/4页)

《性社会学》这本书描述了二十年代美国是怎样判决淫秽书的:起诉人从大部头书里摘出一段来,念给陪审员听,然后对他们说:难道你希望你们的孩子读这样的书吗?结果海明威、劳伦斯、乔伊斯就这样被禁掉了。我不知道我们国家里现在有没有像海明威那样伟大的作家,但我知道假如有的话,他一定为难以发表作品而苦恼。海明威能写出让起诉人满意的书吗?不能。

我本人就是个作者。任何作者的书出版以后,会卖给谁他是不能够控制的。假如一位严肃作家写了性,尽管其本心不是煽情、媚俗,而是追求表达生活的真谛,也不能防止这书到了某个男孩子手里,起到手淫前性唤起的作用。故此社会对作家的判决是:因为有这样的男孩子存在,所以你的书不能出。这不是太冤了吗?但我以为这样的事还不算冤,社会学家和心理学家比他还要冤。事实上社会要求每个严肃作家、专业作者把自己的读者想象成十六岁的男孩子,而且这些男孩似乎还是不求上进、随时要学坏的那一种。

我本人又是个读者,年登不惑,需要看专业书,并且喜欢看严肃的文学书,但是市面上只有七十二个故事的《十日谈》、节本《金瓶梅》,和被宰得七零八落的雷马克,还有一些性心理学、性社会学的书,不客气地说,出得完全是乌七八糟。前些日子买了一本福柯的《性史》,根本看不懂,现在正想办法找英文本来看。这种情形对我是一种极大的损害。在此我毫不谦虚地说,我是个高层次的读者,可是书刊检查却拿我当十六岁的孩子看待。

这种事情背后隐含着一个逻辑,就是我们国家的出版事业必须就低不就高。一本书能不能出,并不取决于它将有众多的有艺术鉴赏力或者有专业知识的读者,这本书应该对他们有益,而是取决于社会上存在着一些没有鉴赏力或没有专业知识的读者,这本书不能对他们有害。对我来说,书刊审查不是个性环境,而是个知识环境问题,对其他知识分子也是这样的。这一点是《性社会学》上没有提到的。二三十年代,有头脑的美国人,如海明威等,全在欧洲待着。后来希特勒把知识分子又都撵回到美国去,所以美国才有了科学发达、人文荟萃的时代。假如希特勒不在欧洲烧书、杀犹太人,我敢说现在美国和欧洲相比,依然是个土得掉渣的国家。我不敢说国内人才凋零是书刊检查之故,但是美国如果现在出了希特勒,我们国内的人才一定会多起来。

假如说市场上有我需要的书,可能会不利于某些顽劣少年的成长的话,有利于少年成长的书也不适合于我们。这一点与意识形态无关。举例而言,《雷锋的故事》这样的书对青年有益,把它译成英文,也很适合西点军校的学员阅读,但是对于那些秃顶教授,就不那么适宜。再比方说,《罗兰小语》、琼瑶的小说,对美国high school的女生很适宜(可惜的是美国这类书已经很多了),但是对于年过四旬,拿了博士学位,在大学里讲社会学的知识分子就不适宜,如果强要他们读的话,大概会感到有点恶心。这种人甚至会读Story of O,虽然你问他时他不一定肯承认。有人会争辩说,孩子是我们的未来,应该为他们做牺牲。但是现在的问题是牺牲的代价是让成人也变成孩子。这样做的结果是我们根本就不会有什么未来。

现在美国和欧洲把成人和儿童的知识环境分开,有些书、有些电影儿童不能看。这种做法的背后的逻辑是承认成人有自我控制的能力,无须法庭、教会来决定哪些他能够知道,哪些他不能知道。这不仅是因为成人接触这些知识是无害的,也不仅仅是因为这些知识里有他需要知道的成分,还因为这是对成年人人格的尊重。现代社会的前景是每个人都要成为知识分子,限制他获得知识就是限制他的成长。而正如孙隆基在《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里指出的,目前中国人面对的知识环境是一种童稚状态,处于弗洛伊德所说的肛门时期。也许,因为种种原因,特别是历史原因,我们眼下还不能不有一些童稚的做法。那么,下一步怎么办?一种做法是继续保持童稚状态,一种做法是摆脱童稚状态,准备长大。相信前一种做法的人,也相信乔治·奥威尔在《1984》里杜撰的口号——无知即力量;相信后一种做法的人,也相信培根的名言——知识就是力量。这“下一步”当然不是把日历翻过去就是的明天,但是,也不应当是日历永远翻不到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