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7章 时尚老佛爷(第2/4页)

舆论!!

说白了,就是舆论的狂欢!

有的人从中得到宣泄,有的人从中获得权利,有的人拿到了真金白银。

那么,吃瓜群众又得到了什么?

值得深思!

只可惜,大多数人不会深思。也不屑于思辨。

同样的道理,其实,齐磊不需要欧米的时尚圈、时尚媒体们犯错。

传播学中的【信宿】是一个极其被动的群体,根本不具备防御能力,脆弱的很。

连带意见领袖,也脆弱的很。

当权威被打垮,失去了公信力。那么在这个特定的系统里,公众就像一群不设防的小女孩儿——任人装扮!

而齐磊现在在做的事儿,其实就和夏普搞颜色革命的套路差不多。

这一切都应该感谢吉恩夏普,因为即便夏普没有参与服装营销,可是齐磊的这些策略和灵感来自后世的认知。

而后世的认知,又都来自于夏普的理论支持。

他才是真正的传播学大佬。

而更有意思的是,在这个世界上,在这个年代,能理解齐磊这个套路的人不超过三个。

一个齐磊,一个在中国养老的夏普,还有一个正在纽约街头啃热狗呢!

亚当斯缩了缩脖子,把风衣的领子竖起来。

早春的纽约城依旧凉意十足,只是亚当斯似乎很享受这样的天气。

此时,他身处布鲁克林的一个贫民街区,街道两边的建筑外墙上满是涂鸦。

破旧了老式肌肉车偶尔在身边呼啸而过,却完全不会打扰亚当斯的兴致,目光定格在用铁丝围栏围起的篮球场上,几个少年正在打球。

远处,贝克像个小流氓一般晃荡而来,神情轻松,偶尔与街边的年轻人打着招呼。

目光也早早地定格在篮球场上,到了跟前,一边把热狗塞给亚当斯,一边朝篮球场内大吼:

“卢克!你被哈森打爆了!”

换来的是少年的中指。

贝克大笑,与亚当斯靠在电线杆子下,享受着简单的午餐。

贝克:“这帮小子,越来越没大没小了,我才离开没几年吧?”

亚当斯笑着,“好像你没走,他们也从来没认你当老大。”

贝克无所谓地耸了耸肩。

街道斜对面就是贝克的家,曾经的家。

而亚当斯同样出自布鲁克林的贫民区,离这里只有两个街区。

贝克很小的时候,母亲就跟人跑了,父亲在他八岁那年醉死在五个街区外的巷子里。

为此,贝克高兴了好久,因为父亲给他的记忆除了暴力就只有酒精。

亚当斯的情况和贝克差不多,母亲死于监狱暴动,而父亲在他十二岁的时候,时隔十二年终于有了消息,只不过是死训。

后来,夏普收养了他们,并教会了他们很多东西。

“那个墨西哥老鬼只适合做Taco!!”贝克抱怨着,“热狗还是这么难吃!”

亚当斯却是吃的津津有味。他记得,就是为了一份热狗,就是在这个篮球场,他放倒了一个黑人混混,抢了十米元。

从那时起,热狗就是亚当斯最喜欢的食物。

“奥克雷告诉我,他在中国似乎看到了老师。”

贝克一怔,随之激动起来,“那个奸商还说什么了!?老师他怎么样了?”

亚当斯耸了耸肩,似乎无关紧要,“好像还不错!奥克雷只看到一个背影,中国人似乎没限制他的自由,而且……”

贝克:“而且什么?”

亚当斯,“而且,齐磊的大豆方案我看过了,似乎出自老师的手笔。”

贝克:“……”

沉默良久,愈发激动,“亚当,我们应该做点什么!”

“中国人太疏忽了,现在我们可以证明老师没死。我们应该去找白宫,他们会把老师弄回来的,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