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第2/5页)

但是没人要的小兔子居然和别人结婚了……

而且最重要的一点,现在的霍初宵看起来比中学时期容貌出色不少,仍旧带着独特的丧丧的少年气,却比当初自信不少,一举一动都透着自持与游刃有余,完全没有曾经的畏畏缩缩,好像没有他的肯定,连走路先迈哪条腿都不确定。

然而如今的霍初宵,落座以后看都懒得看他一眼。

祁朗有些意外,冷淡的霍初宵竟然十分吸引他。甚至可以说,迷人。

这就让他“已婚”这个身份看起来更刺眼了。

秦淮拿着菜单,十分自然地点了几道菜,并以对待客人的态度对祁朗解释道:“初宵平时来他们家,最喜欢吃这几样。”

祁朗也回他一个不甚在意的笑容:“是么?那初宵这么多年口味还是一点都没变,还是喜欢吃甜食。和我一样,都念旧。”

秦老板啪地合上菜单,“就算爱吃甜,十年前和十年后的口味,也不可能一成不变,总会有些微妙的差距。祁先生和初宵多年不见,看来已经不大了解了。”

祁朗优雅地品一口酒,“尝新鲜嘛,谁都会。但有些东西,再过十年也变不了。”

两个男人互相露出虚假的笑脸,彼此暗道:他妈的,棋逢对手。

张霁作为这个饭桌上最边缘的倒霉人士,想插嘴都插不进去,手心里捏一把汗,看着两个男人在那边暗流汹涌,再瞧坐他正前方的霍初宵,没事儿人一样玩着手机。

霍初宵一听他们俩阴阳怪气,就觉得脑袋嗡嗡响。秦淮就算了,这人对自己一直有种过头的热情,他一向把这种理解成老板对手下员工的拉拢手段,毕竟自从他重回绘画圈,陆续有不少工作室都在暗搓搓地想挖墙角,尤其他报名参加伊利亚大奖赛的消息传出去以后,隔三差五邮箱里就能收到一封招聘邀约。

所以秦老板动不动就邀请他一起吃工作餐,应当也是什么管理层常用的伎俩……吧?霍老师不懂,但他觉得自己猜测的逻辑链挺自洽。所以八成是这样,没错!

至于祁朗……

提到这个人,就不可避免地会勾出多年前的回忆。

霍初宵不太想陷入回忆。在他觉醒之前的那些糟心岁月,他都毫不留恋。

包括高中时仍陷在万人嫌体质的旋涡中无法自拔的那个自己。

他本性就是个很独的人,可是父母最讨厌他一个人独处的样子。有时候他一个人在家中小院里静静地望天,数天上的星星,妈妈看到他那个样子就会没有来地暴怒,骂他心里有问题,装忧郁给谁看?养这么大个儿子,在家里像个哑巴……

所以十几岁的霍初宵对孤独有着近乎过敏般的抗拒。

可学校里没人喜欢他。其实以他安静的性格,在学校充其量只是个没存在感的边缘小透明,与同学无冤无仇。然而问题并不出在他的言行上。

他所就读的一直是私立精英学校,专供权贵家族,有着高昂的学费,半走读。没有谁比这里的学生更在意所谓出身,所谓家世。而霍初宵非常不幸地,恰好是一个被家族所厌弃的孩子。

厌弃意味着,就连一学期只一次的家长会,霍初宵的父母都不愿意抽出时间过来,而是随便派了一个住家保姆,代替两人出席。

家长会结束后,整个年级都知道了这件事。同学们恶毒地猜测他是私生子,而孤立也从那时开始。

霍初宵最害怕的孤独如入夜的黑暗吞噬了他全部的生活。

学校里唯一对他有所偏爱的,是美术老师,体贴地告诉他,就算没有美术课,也随时可以来画室。所以霍初宵几乎有一半的在校时间都是一个人躲在那里度过的。

那几乎褪色的三年里,唯一主动接近过他的,只有祁朗一个人。

即使最后他才得知,一切不过都是因为男孩之间一场无聊的赌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