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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知道。但你让我做的事情就是从人海茫茫的白人世界里找出那女孩。或许五千个人找一整年也不会有结果,又或许一个人一天就能找到。这纯粹是靠运气。”

“但从一开始就是这样的呀。”

“这倒没错。在刚开始的那些日子,靠运气是合理的。我们把那些显眼的场所都调查了一遍,港口、机场、旅游地点以及最热门的蜜月胜地。当然我们没有把您的时间和金钱浪费在任何的旅游上面。我的联络人遍布所有的大城镇和很多小乡村,我只要问下他们:‘查一下这样这样的一个人可曾在你们那里的某个旅馆出现过’,几小时后,就会收到来自全英国各个地方的回复。但这样做了之后,仍然是一无所获,现在就差去搜查除英国之外的世界其他地方了。而我不想浪费您的钱,布莱尔先生。因为这是徒劳的。”

“我是不是要理解为你要放弃?”

“确切地说,我并没有那样说。”

“你认为我应该把你解雇,因为你失败了。”

拉姆斯登先生听到“失败”的字眼时,明显地板起面孔。

“这是在把大把的钱浪费在不可能的事情上,这不是一项好的商业投资,布莱尔先生。甚至连一次还不错的赌注都不算。”

“好了,有些东西想让你看看,我猜一定足以引起你的兴趣。”他从口袋里摸出那个小纸盒,“周一法庭上的一个证人,那个叫格拉迪斯·瑞斯的女孩,她出庭举证说她朋友萝丝·格琳早在警察调查法兰柴思之前,就曾跟她谈到过那里的尖叫声。事实上,你可能会说,她的指证还算可以,但看起来并非自愿。她紧张、不情愿,显然还有憎恨——跟她朋友萝丝享受其中的那种状态截然不同。我的一个本地的律师同行观察说萝丝是抓住了她什么把柄逼她出庭做证的,但当时看上去不太可能。然而,今天早上,萝丝从夏普小姐那儿偷走的那块手表装在这个盒子里寄了回来,还附了一张字条。而萝丝绝对不会这么费事把表还回来,她丝毫不会觉得良心不安;她不会写这张字条,也无意去否认任何事情。结论显而易见了,是格拉迪斯收下了那只表——反正萝丝不可能戴上那只表而不被人察觉——这就解释了为什么萝丝能够要挟她来为她的谎言做证。”

罗伯特停下来,让拉姆斯登发表意见。拉姆斯登点了点头,但只是饶有兴趣地点头而已。

“现在我们无法避开威胁证人的指控,而去跟格拉迪斯进行任何形式的谈话。我是说,让她在巡回法庭上改口是不可能的。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在巡回法庭上努力把她击垮。凯文·麦克德莫特大概可能以其强势的个性和持续的质询来达到目的,但我有些怀疑;可能在他取得任何进展之前就被法官制止了。当他开始强烈质询证人时,那些法官是很不欣赏的。”

“是吗?”

“我想做的就是,能够把这张字条作为证据呈交法庭,并且能够证明上面就是格拉迪斯·瑞斯的字迹。这样就可以说明那只被偷的表是在她手里,我们在质询时就可以提出,萝丝是以此施压来要挟她做伪证。然后麦克德莫特会跟她保证,如果她真是被迫做证的话,很可能会从宽处理,到时她就会不攻自破自己招认了。”

“所以,你想要格拉迪斯·瑞斯字迹的另外一个样本?”

“是的。刚刚回来的路上我还在考虑这件事。在我印象中,她现在的工作是她的第一份工作,所以她离开学校的时间不会很长。或许她之前的学校能够提供一个字迹样本,反正不管怎样,那是个出发点。如果不用强势的手段就能得到她的字迹样本,那对我们是相当有利的。你觉得可以处理好这件事吗?”

“没问题,我会给你找到一个字迹样本的。”拉姆斯登说道,轻松得就像是在说:给我合理的佣金,事情就能办成。“那个叫瑞斯的女孩是在这儿上的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