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四章 爆炸就是艺术

其实任何动物,包括高级动物,自身都带着兽性。

动物里,一直保持着强者为尊这个习俗。

就算是人,在远古时代,也有部落,部落里也有首领。到了后来,又出现了皇帝这个职业。

狼族,

群居动物。

每一伙狼族都会选出一个首领,

狼王!

狼王需要领导以及保护狼群,让手下的族人有肉吃,不被外族欺负。

所以,

狼王一定要厉害,至少在自己这个族群里是最厉害的,这样才能够服众。

所以,

每当感觉老狼王年老体衰,就会有年轻强壮的狼出来挑战。

这个习俗一直在狼族中延续,即使他们有了高等智慧,修炼成精。

狼神庙的会场上,满是各族妖魔精怪。

其中一半是狼族,另一半是其他前来观战的种族。

就像是村里谁跟谁打架了,除了本家的,其他人也会忍不住过来看热闹。

这些妖精不下五百只,大部分都是几百年的道行,这其中也不乏有一些上千年道行的大妖。

他们的目光都会聚在狼神庙门前那两个正准备相互撕咬的狼妖身上,丝毫没人注意到,这五六百只妖精里,不知何时混进来三个道士。

张小乙变做一只狐妖,

青儿不用,他本身就是青蛇,妖气一放,活脱脱就是妖精。

敖听心作为龙族,也算是妖兽,她的气息压制的很弱,所以没人注意到她。

“呵呵,一只狼,非要混在人类中间。

一只修行千年的狼妖,却每天受人族香火,怎么着,你要成仙吗?”

“独,我成不成仙,也轮不到你来指手画脚,至少,我没有损害过狼族的利益。”

“呵呵呵,笑话,我每天为狼族谋发展时,你又在何处?”

两个人,一个是狼神,另一个是和狼神挣狼王之位的孤狼,听见狼神叫他独。

打架吗,

自古以来不论是打仗还是打架,都需要在开始前打一番嘴炮。

打嘴炮是需要的,至少得让外人知道,谁是正义一方,谁是邪恶的一方。

武松斗杀西门庆时,还得喊一句:“西门庆,还我哥哥命来。”

三国里刘备征讨曹操时也要喊出来我是为了救皇帝,你曹孟德挟天子以令诸侯是不对滴,我要把你抓起来用小皮鞭狠狠地抽你屁股。

说白了,就是找个动手的理由,是对外人说的,也是自我安慰,好在动手的时候,可以做到问心无愧。

俩人的嘴炮无非就是狼王之位得是我的,你不行,我为狼族流过血,我为狼族受过伤云云,所以狼王之位应该我坐。

说呗,

踢皮球一样,说来说去全是那两句话。

张小乙都快听累了,

其实有这个时间还不如直接动手,谁赢了谁说了算。

不过说回来,他们俩打嘴炮也不是一点好处都没有,至少张小乙趁着这个时间,已经把这几百只妖精是好是坏大概率都给摸清了。

其实也很好认,

这些山中小妖,别看数量不少,都没啥本事。

大部分千年大妖也是纯靠年限苦修出来的,这里面可能有那种身怀绝技,自带法宝的妖物,却也在少数。

这个时代的妖,不同以往。

自唐朝之前,敢在族中称王的妖精哪个没点看家本领,现在的千年老妖,放在取经之前,顶多是巡山的小钻风,或者奔波霸霸波奔之类的角色。

取经之后,各路大妖或死或伤或逃,留下一些山精野怪,只要渡过千年之劫就敢在凡间装逼了。

郭先师说的多好,什么是艺术家,在没有大师的年代里想当艺术家很简单,你把那些位熬死了你就是艺术家。

这句话放在现如今的妖族正合适,妖王妖圣不在,没法宝没秘法没传承,可不靠年限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