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人间牢笼(第4/7页)

“还不能就这样断定吧。”

要是碰上病人少的医院,有时不用查也能知道医院里住着哪些人。但是刚才笛木医院那种爱理不理的回答,这可是一个奇怪的现象。

“明摆着你太太肯定在那儿。既然到了这个地步,就不能再后退了。我们一定要揭穿那家医院的假面具。”

“你还打算去看看吗?”

“这自然啰。干我们这一行的人都有自己擅于得手的地方,在火车上行窃的叫开箱大师,在轮船上行窃的叫渔夫,在大楼里行窃的叫梁上君子。在医院里行窃最容易得手,但他们跟那些乘人之危行窃的、在火灾现场行窃的人一样,都被大伙看不起。跑到医院之类的地方去,这可关系到我小鼯鼠的名声哟。不过,好在我不是去偷钱财的。对了,在此之前我得将刚才的问题弄清楚。”

目形再次接通了伊东的电话查询台。

“你知道笛木医院有哪些科目吗?你知道,什么、是精神病医院!在伊东很有名。”

挂断电话之后,目形往浅见这儿走了过来。

“这样一来,你太太的记忆力障碍症同精神医院不就吻合了吗?”

“太吻合了哟。”

“怎么,难道你也认为你太太在笛木医院里吗?”

“我也一直有那样感觉的。这么说来,莫非他们一开始就把她关在那儿的。”

一种令人可怕的想像,在浅见脑海里迅速扩展开来了。倘若这一想像不幸猜中的话……想到这儿,浅见不敢再往下想了。

“这话怎么说?”目形不放心地问道。

“如果他们认为记代子是一个‘过于了解内幕’的女人而加以处置,那么将她监禁在精神病医院,这比弄死她要来得省事,而且还不用担心会留下什么痕迹。再说将她作为精神障碍而加以治疗,一辈子都关在里面的话,也不用担心她会说出什么来。即使说了什么的话,也会被认为是一个不正常人的胡言乱语。那真是虽生犹死呵。”

“会有这等事吗?”

“完全可能。精神病医院这种地方,只要家属有这个意思就能关进去了。况且,师冈国尊他们说不定同医生是一伙的,要做到这一点那还不简单吗?好像记代子的记忆力确实有点问题,所以理由是现成的。”

“不要本人同意吗?”

“所谓精神上有问题,那就是说一个人正处于一种不能以正常意志来作出决定的状态,因此即使本人同意也没有什么意义。我有一个朋友得了精神病后经常发作,家人因受不了他的暴力行为,妻子深知自身的危险,便去报告了警察。那时我才知道还有精神卫生法这样一种法律。这个法律规定,一旦确认病人有可能伤害自身以及危害他人时,即使没有患者本人以及家属的同意,也能强制让其住院。”

“你太太不至于那样大打出手的吧。”

“即使她没有暴力行为,但只要说她有过暴力行为不就行了嘛。此外,由于实行的是‘同意住院’这样一种制度,所以只要有监护人的同意和一名医生的认可,就能将她关进医院了。”

“她的监护人不是你吗?”

“但从法律上来讲,我什么也算不上。她只是迷了路才上我这儿来的。只要人家说现在找到并领回去的记代子是精神病患者,她是从原来的监护人处跑出来后四处流浪的话,事情不就到此结束了嘛。一旦被关进精神病医院并同外界失去联系的话,不管你本人怎样诉说自己没有病,也不会有人来理睬了。如果你反抗,那么就会被贴上‘病情现在依然不稳定,危险!’的标签,那么就离出院越来越远了。”

“然而,你太太的监护人到底会是谁呢?”

“即便不是配偶或亲属也能成为监护人的。比如说,走路倒在路上、旅游外出生病而不明身份时,当地的行政长官就能作为监护人。当然这也用不着当地行政长官亲自去张罗。被上司委有这一权限的工作人员,他们只要在相关的文件上代替行政长官尽一下监护人的手续就行了。据说,住院后就由所委托的医生对继续住院的必要性以及医疗方面的问题加以监督了,但充其量也只是在书面上作些判断而已。最终完全是由那家医院的院长一个人说了算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