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章 诈骗公司(第3/9页)

按星野本人的话来讲,赊购货物而赖账的诈骗、金蝉脱壳式的诈骗都是下下策。骗取到东西后,自己也必须随之销声隐匿,这种做法本身就已经是失败了。因此必须要做到不让受害人发觉被骗,或者发现之后也说不出任何理由。

此外,骗取、伪造、涂改票据和那种伪造印章证明和买卖合同去夺取他人土地之类的作法都欠高明,而且危险性又大,所以一概不采用。

靠自己一个人的力量去搜集票据的话,那也是极其有限的。上档次的业者只同特定的“指定代理人”进行交易。与他们相比,星野的交易对象组合得就像蜘蛛网一样复杂。

虽说主要经营C级以下的票据,可要想弄A级的票据的话,也照样能搞到手。由于A级票据的油水太少了,只是他们不想要而已。要是有这个必要,不论是五千万日元还是一亿日元的票据,他们马上就能搞到。一流店家票据大凡都有一个额度的规定,所以他们的票据收集很难达到所希望的那样,但星野的商社就富有很大的弹性。而且正因为这样一些前途未卜的票据到了他们的手上,此外还有不少人听到传闻后,也把这样的票据直接拿了过来。

星野有时也直接受理这些票据。虽说是受理,但还不至于是侵吞。而是合法地收购那些正式发行的票据。能够发行票据的都是些被授予公司代表权的人。但是,具有代表权的老板或重要干部很少直接参与票据的发行。在实际业务中,大都是委托他们下属的部长、科长一级的人物发行的。即使被委托人违背具有代表权人的意愿或超越了具有代表权人的意愿,而他们开出的票据在外面也是被作为真正的票据而加以接受的。

于是以花言巧语的形式让这些被委托人滥发票据。而对这些被委托人游说的手法是极其巧妙的。他们开出的票据一旦手续完整的话,就将被视为有效,而与他们在公司内部的真实权限没有任何关系。

遇到一些急于周转资金的中小企业来商量融资和票据贴现时,就让他们土地和房屋为担保而加以受理。只要稍微拖缓偿还,就毫不客气查封财产,改变登记所有权。

不论是抵押物权利的规定还是执行,一切都是在合法范围内进行。浅见发现星野的手腕跟八幡商社对父亲所实施的那套做法一个样。面对这种做法,被害人大都只能在背地里忍声吞气。

这不是违法行为,应称之为“脱法行为”。星野是这方面的行家里手。他发明了一个又一个的“脱法”方案,并通过三位“优秀”的部下来使之付诸实施的。浅见进公司已经两个多月了。一天星野过来对他说:“怎么样,好像你基本上熟悉了吧。”

“你让我在这儿学到了不少东西。”

“你已经熟悉了这种给自己数钱的气氛了吧?”

“可是我还不能给你帮什么忙。”

“我也觉得该给你干点事情了。”

“你就让我干吧。”

浅见不自在了。到底是什么样的工作呢?川濑所说的那句话在他的脑里一掠而过,“老板用你是为了给他自己留条退路。”这时他对自己说,如果是项危险的工作,自己可以逃之夭夭。

“我记得你曾说过,你以前干的那家公司叫仰天堂,对吗?”

“没错。”

由于星野突然提到了以前那家公司的名字,所以浅见有点不知所措了。因为他已经基本将这个名字给忘了。

“怎么了?难道你现在还眷念着以前的公司吗?”

“哪有这回事。即使我在那儿干时,也未曾有过热爱公司的情感。现在回过头来想想,那儿留给我的只是怨恨,因为人生中最容易出成果的那十年,我几乎一直没有受到过重用。”

“哎呀呀,像你这样的职员也怪可怜的。”星野苦笑地说。“对我来说,这样反而合我的胃口。怎么样,想对从前的怨恨报一箭之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