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自马空群疯癫之后,边城的气氛就变了。

变的更紧张、更压抑了。马空群的一生,也算得上是个枭雄的一生,他统治了边城数十年,如今骤然倒下,却总让人有一种风雨欲来的不安感。

边城已要迎来大的变局了,云在天、花漫天二人,又是否能守得住这偌大的万马堂呢?

是夜,暴雨。

边城是一个干旱少雨的地方,可一旦下起雨来,却好似要把整个天地都淹没一样。

闪电先至,骤白,劈开夜空,然后才是雷声,轰隆隆的压过来,好似大军压境。

沙漠中的胡杨也快要被拦腰折断,更何况是人?

马芳铃缩在自己的屋子里,不敢去看外头的大雨。

马芳铃,是马空群的老来女,受宠非常,这是一栋别致的小楼,马芳铃住在一楼,她的父亲就住在二楼。平日里,马空群对这个女儿很是喜爱,每天都要来问问她的情况。

但现在已不会了,因为马空群已疯了,他依然被好吃好喝的供在这栋小楼之中,下属的目光却已不在尊重。而她这个大小姐,很快也会没有意义。

——云在天、花漫天都有家室,他们的孩子才会成为新的小姐少爷,而她……而她……

她忽然浑身发抖。

恨得浑身发抖!

她就住在父亲的楼下,知道父亲是那一天失踪的,也知道父亲失踪之前干得最后一件事是什么!

——是傅红雪,他宴请傅红雪吃酒,然后就不见了,等到几日之后回来的时候,就是这样一副痴痴傻傻的模样了。

是傅红雪掳走了他,是傅红雪将他折磨到痴傻。

马芳铃明艳如火的面庞之上,留下了眼泪,这眼泪是为她的父亲而流,也是为了她自己而流。

但……没关系,她已去找了杀手,她发誓一定要为父亲报仇。

她找的是这江湖之上,最负盛名的杀手,“快剑”路小佳,为此,她付出了五千两银票,这已是她全部的积蓄。

路小佳没有让她等太久。

三天之后,他就骑着马进了边城,边城泥泞的地还没有干,脏兮兮灰扑扑的,叫人不是很喜欢,但路小佳却一席白衣的进了城。

这是一个冰冷的男人,他很年轻,却很冷漠,他的嘴角似乎挂着似有似无的笑意,眼睛却是完全的冷漠、完全的残忍。他坐在无名阁的大堂之中,手里捻着一颗花生。

他在吃花生,一颗接着一颗的吃花生,好似一只喜欢坚果的仓鼠,正在往自己的腮帮子里储存冬天的食物一样。

马芳铃就坐在他的身边。

她道:“你为什么还不动?”

路小佳说:“我要洗澡。”

马芳铃皱起了眉:“……什么?”

路小佳说:“杀人是一件很好玩、很有仪式感的事情,杀人之前,我要先换衣裳。”

马芳铃道:“那杀人之后呢?”

路小佳冷冷道:“再换回来。”

这桀骜的杀手,竟让人在无名阁的大门口摆了一个浴桶,自己跳了进去,扔给马芳铃一块毛巾,叫她帮他洗澡。

……这几乎可以等同于砸场子了,别人吃饭你洗澡,别人喝酒你搓灰。

偏偏,他武力值的确很高,好些人都拿他没有法子,只好去报秋星。

三楼香闺的窗户,啪啦一声被打开了。

路小佳抬头。

一个猫一样的女孩子探出头来,她慵慵懒懒的用那双碧绿如宝石般的眼睛扫了路小佳一眼,长长的头发没有好好的打理,只是简单的扎了一个麻花辫,蓬松的像是什么动物的大尾巴一样。

她的衣裳都没穿好,路小佳眼力极佳,几乎是瞬间,就看到了这美人脖颈之间落下的樱与梅。

他的嘴角忽然勾了勾。

无名阁的主人秋星,已与那神秘的少年傅红雪搞到一起去了。

——别问路小佳是怎么知道这件事的,这个世界上跑的最快的消息永远都是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