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第2/3页)

这可不是小笼包,是李姑包的大肉包,一个有成年女人的拳头大小。

拜伦不是第一次吃包子,但他还是高兴的小小欢呼了一声。

冯玲忍住去拍拍他头的念头,把保温盒递给了他。

刚来的时候,冯玲完全不能欣赏地精的“可爱之处”,地精是墨绿色的皮肤,配着棕色的头发,哪怕洗得干干净净,看起来都是脏兮兮的,而且地精也不像矮人,矮人的头发天然卷,走在一起的时候像一只只小绵羊,地精的头发则是细软的,还容易出油,所以哪怕拜伦隔两天洗一次头,睡一觉起来头发就油了,紧贴着头皮。

完全不符合任何时代人类的审美。

但相处的时间长了,冯玲竟然能以欣赏的眼光去看待地精了。

在这里的所有种族中,地精是最弱小的,他们唯一值得称道的是能生,地精生双胞胎是常事,四胞胎都不太少见,而且和其他种族不一样。

地精就像大熊猫,孩子刚出生的时候只有巴掌大,生长速度很快,大概五六岁就和成年地精的体型差不多了,虽然只是体型相似,但已经能让奴隶主们挣钱了。

因为数量,加上温顺的性格,所以在奴隶市场里最多的就是地精。

“我先回去了。”冯玲说,“哈姆带来的人没找你麻烦吧?”

她昨天就看到那群无所事事的伙计跑到城门口看热闹。

拜伦挺起胸膛:“他们才不敢,我可是在给超市做事!”

冯玲被拜伦“狐假虎威”的样子逗笑了:“好,你去忙吧,中午我再来。”

拜伦朝冯玲挥挥手,提着保温盒回去了。

他再次坐回了桌子前,迫不及待的打开了饭盒,肉包子的香味钻进他的鼻子,让他还没吃就享受的深吸了一口香气,口水都开始不自觉的分泌。

拜伦甚至能回忆起上一次吃包子时候的感觉。

一口咬下去,先是蓬松的包子皮,咬开一口后自然有肉汁流出来,肉汁和松软的包子皮在口中融合,哪怕没有吃到里面的肉馅,都让拜伦觉得幸福了。

不过现在的拜伦已经不是那个逃命的小地精了,他只是看了眼包子,又把盖子盖了起来,他要去洗手。

吃东西以前要洗手,这也是凯丽教他的,他们都那么做,所以他也要那么做!

拜伦把盖子盖好后就走了,他也不担心别人去偷,之前他也经常这样,回去的时候东西都还在,毕竟对镇子里的居民来说,有超市雇员顿顿送饭的拜伦是他们不能得罪的存在。

洗好手,拜伦哼着歌一蹦一跳的回去,只有这个时候,他才像个孩子。

但这次,拜伦走到一半就停下了,他愣在人群中间,四周都是吵嚷的地精和矮人们,而他什么都听不见,只能看到桌子被几个哈姆带来的人霸占了。

他们直接坐在桌子上,手里就拿着他舍不得拿脏手去抓的包子。

一瞬间,以前那些他还要忘却的回忆都朝他涌来,还是奴隶的时候,鞭打他们的人就和这些人一样,他们个子很大,胳膊也有力,他们穿着简便的衣服裤子,腰间还会别上一根鞭子,能随时抽出来,打在他们身上。

拜伦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到桌边的,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张开的嘴。

他听见自己对这几个比两个他都高的男人说:“这是我的早饭,你们得还给我。”

几个伙计互看一眼,都在短暂的错愕后大笑出声。

金发的男人穿着一件没有袖子的短衫,炫耀般的敞开胸襟,露出自己的胸毛,身上还带着浓浓的体味,他吃完最后一口包子,甚至还打了个嗝以后说:“你凭什么说是你的?你只是一个地精,谁会给地精吃这么好的东西?”

他们认为这个看大门的地精是超市老板的奴隶。

不然为什么别的伙计都在店内,就他在大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