秩序还好吗?(第2/2页)

“凭感觉嘛!”

我哈哈大笑,“这种感觉,您有,我没有。所以您是警察,我不是。”

在他身边坐下,“感觉,不能作为法律的依据吧?”

“不管您同不同意,法就是法呀!”他说着,重新戴上帽子,“天竺葵开得很好!”

“粉红色的最漂亮!”我也站起来,准备送客,“可是法总得合理吧?!不合理的就是恶法,不是吗?”我觉得自己义正辞严,理直气壮。

他很礼貌地和我握手,“您知道,”清清喉咙,“这样一来,您的罚金会变得更重;下个单子来,就是四十马克,再不缴,就是六十马克——三张罚单就变成一百八了!”

他的后脚跟踩到了一只垂下来的天竺葵,我的心一痛;高涨的公民道德勇气也受到了打击:“吔,别别别只谈罚款,总有人要对我的抗议提出解释吧?!”

他已经走到了篱笆外边,挥挥手:“您不会赢的,相信我!”

“恶法非法,”我倚在栏杆上伸出半个身子,大声地对着他的背影,“恶法非法,您懂这个道理吗?”

再见!再见!

我压根儿不想再见到任何秩序局的人。你如果问我中国人和德国人有什么不同,答案很简单。中国人在街上碰到熟人打招呼时,说:“吃过了吗?”德国人碰到一堆朋友,开口就是:“秩序还好吧:?”(Alles in Ordnung?)中国人靠米饭过活,德国人靠秩序;所以有中国人的地方就有餐厅,有德国人的地方就有秩序局(Ordnungsamt)。

处罚十三公里的时速,这秩序局实在走火入魔了。回到竹篓边,拎起大剪刀。

好,奋斗到六十马克的时候,我就停止,就屈服。人家梭罗不也只坐了一夜的牢?

抗议到底的代价太昂贵了,何况我也没有那个时间……我轻易地原谅了自己,却再也提不起兴致继续修剪莓果枝。气馁地躺进伞下的凉椅,随手翻开今天的小镇报纸,竟然,竟然有这么一篇报导:大半市民落入陷阱

新置相机引起争议

……前任市长本人亦以时速十一公里被拍照,罚金二十元,市长拒缴。

消防队队长以十五公里时速被开罚单,他愤怒地说:“二十公里以下,只能用大拇指来测量了。”

两名律师正准备和市政府就此交通标志对簿公堂,全国驾驶人协会也将采取行动。一位高级警官在接受访问时率直地说:“如果我在那个地点被照像的话,那我非打官司打到倾家荡产不可!妈的!”

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