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我的异界冤种朋友(第2/9页)

跟生肖同样感受的人还有很多。

江渚也是看得欢喜,大荒的土地果然有些不一样,哪怕是在现代,像这样这么一大串的红薯也算是了不得的了。

要知道,他们根本没有使用肥料农药,最多就是除草除得勤快,翻藤翻得更加小心翼翼了一点。

江渚接过锄头,将生肖挖断的红薯挖出来,结果又从地里挖出来两只,应该是红薯太重,拉扯藤的时候从藤上撕断留在地里面了。

生肖眼睛瞪得跟铜铃一样:“还……还有?”

惊喜的表情估计和大家的心情一样,本来以为已经是了不得的丰收了,没想到还有这样的意外之喜。

江渚将那截断掉的红薯用红薯叶抹了抹表面的泥,然后用一把青铜匕首削去皮,露出里面水灵灵的可食用部分。

可以说,红薯整个都是可食用的,它没有果核或者其他占用面积,全都是食物。

放进嘴里一咬,清脆的声音。

水分十分不错,甘甜。

红薯又称地瓜,和瓜果一样的口感,本就可以生吃,而且味道比萝卜要好很多。

还有一个特点,吃在嘴里很实在,也就是明显感觉到吃着有货。

萝卜是当蔬菜吃,那么红薯就是当成能饱肚子的粮食吃,这也是为什么江渚更看重红薯的丰收,将丰收祭放在这一天的原因。

江渚说道:“十分的甘甜,好吃。”

哗!

声音一落,一片的欢呼声。

整个耕地,都变成了欢腾的海洋。

他们丰收了。

那声音甚至连远处密林中稀少的飞鸟都惊起了。

江渚一笑,这才是丰收祭嘛,什么形式其实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所有人为丰收开心的心情。

江渚拿了几个红薯在运河里面洗了洗,然后递给古国的几位大巫。

几位大巫赶紧接过,也学着江渚削了削皮,估计以为皮不能吃,不然可舍不得。

看着削了薄皮后里面嫩波波的果肉,的确喜人。

咬上一口,好脆,嚼上一口,好实在好甜。

说是浆果,完全不对,因为它们比浆果更有食物的价值。

它们是粮食,能让人吃饱的粮食。

眼睛不由得一亮,若是价格合适,买上一些过冬,的确是好东西。

又看了看连绵的红薯地,真的是……了不得的大丰收啊,再怎么庆祝都值得。

心里不由得有些感叹,若是在野外要找到这么一大串食物,是十分困难的,但这里……连绵的密密麻麻都是,看得人羡慕到了极点。

但羡慕也没有用,想要在大荒大量开垦耕地根本不可能,除非……也有周围这样的神尸来隔绝不死民和迦楼罗。

江渚在一旁介绍:“只需要保存得当,红薯放上一年半载绝对没有问题。”

越说越让人喜欢,保存得久好啊,这类能长期保存的粮食一向都特别受欢迎。

生肖几人也洗了红薯,啃得吧唧吧唧的,然后又扑向了红薯地,因为热情的邻居又开始帮他们收成了。

哎,让他们自己动手行不行啊。

这可是丰收,他们天天挖都不会觉得累。

大片的红薯被挖出地面,那场面太喜人了。

生肖没办法,只得跟在帮忙的人后面:“挖仔细了,一个也不要放过。”

然后就是将大片的红薯搬回去。

别说,江渚的仓库还真装不下了,总不可能堆积成小山一样吧,只能先堆在旅馆外面。

江渚说道:“红薯的吃法有很多,生吃不过是其中最简单的一种。”

“还可以蒸着吃,煮在稀饭或者干饭里面。”

这都是最实在最简单的吃法,虽然简单但绝对味道不会差,因为简单,才能普及得快。

“但要说红薯怎么弄最好吃最有意义,那一定是烤着吃,将红薯埋进灼热的碳灰里面,等熟了的时候,又香又糯,还能将里面的糖浆都烤出来,吃上一口跟吃糖浆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