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第3/5页)

秋穗句句都说在了点上,就连郭栩都被她所言吓了一跳。

他是没想到,眼前之人竟同那位傅提刑有些交情。他不敢忽视,又再细细打量了秋穗一番。至于此刻他心里在想什么,自然是在做取舍。

傅提刑的名气,他也是知道的。

百姓们又重新鼓舞了士气,状告高家的,又一拨接一拨的进了公堂。待师爷写完了所有的状纸,递送到了马县令跟前后,马县令才又回到了原处,重新再审起了秋穗的案子来。

马县令问高家老夫人:“樵夫说昨儿晚上你们高家差了人去他家给送过银子,可有此事?”

老夫人一口否决:“没有。”

马县令又问樵夫:“你说是高家的人给你送的银子,可有证据?”

樵夫先从袖子里掏出了那十两银子来奉上,衙役接过转递给了马县令,马县令拿在手中看了看,并没看到明显的记号,便说:“这只是普通的十两银子,并不能证明是高家的。”

樵夫却显然留了一手,他忙又从袖中掏出了一块布料来,并说:“草民昨儿听那高家的人说明来意后,便留了个心眼儿。特意看了那十两银子,见并无属于高家的记号后,草民就设计让那人摔了一跤。他摔跤后,碰倒了烛台,被烛台伤着了右手,一处是烫伤,一处则是烛台的划伤,分别都在大拇指根处到手腕处的位置。另草民呈上的布料,也是那位高家人摔倒时衣角卡在了门缝里,撕拉下来的。”

马县令听了后,十分满意的点头:“好。”然后差了两个捕快道,“你再去高家一趟,挨着找,把人给我找出来。记住了,两处伤都在右手。”

高老夫人听后,彻底泄了气。她万没想到,有一天他们高家会沦落至此,而且,还是栽倒在一个女人和一个升斗小民手中。

衙门里的两个捕快很快就将人押了回来,押来的是高家的管家,他手上的伤处同樵夫所言完全吻合。他身上所穿还是昨天晚上的那身衣裳,马县令亲自拿了被撕下来的布料比对,也完全对得上。

至此,秋穗状告高六郎一案,是可以定案下结论了。

马县令坐了回去后,当即便扔了五个筹子:“高家六郎,调戏良家女,证据确凿,按律……当仗打五十,即刻行刑。”

说打就打,丝毫不顾高家体面和人情。高老夫人见状,立刻狠狠喊道:“县令大人,那余家娘子可是亲口承认了抽打了我家六郎两鞭子,难道就这么算了吗?”

马县令说:“你家六郎有错在先,余娘子还手只是自保的手段。如此算的话,她不是打人。”当即,马县令又立即道,“余家娘子无罪,当堂释放。”

高老夫人一辈子都不曾这么不体面过,她面目狰狞,气得鼻歪眼斜。可见一旁的知州大人也不说话,高老夫人忙又主动求了过来,状告说:“这桩案子不能让马县令审,他同这位娘子是有亲戚关系。马县令的女儿,早同这位娘子的兄弟定了亲事。一家人自然偏帮一家人,知州大人,为着这个,您也该接手此案。”

郭知州心里自有自己的考虑在,他眼下已然并不站在高家那一边了,又听说是有姻亲关系,便问秋穗是谁。

马县令如实回了:“是溪水村余秀才之女。”

郭栩似乎一下就想到了一个人,立马问:“溪水村的余秀才,你爹爹可是叫余淮方,你娘姓乔,闺名两个‘秀’字?”

秋穗狐疑瞥了他一眼,但仍应了:“回大人,正是。”

郭栩这才大笑道:“原来是余兄的女儿,我说怎么方才见你颇为眼熟。”然后他又同那高家说,“如此算来,本官也得避嫌不能受理此案,本官同这位娘子的父亲也是旧识。”想了想,郭知州提议道,“傅提刑不是就在县上吗?他是京里来的,又清正廉明,想来最适合受理这些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