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为什么呀

不解。

大爷犹犹豫豫, 到底没把那句‘荔枝在哪买的’话说出口,只配合地点了点头,“好俊的小伙子。”

“是吧?”余遥眼睛亮亮的, “我男朋友这张脸真的没话说。”

大爷大概是惦记着孙子,不想多聊,这把年纪对俊小伙也不感兴趣,离余遥远了些,想结束话题,但余遥仿佛打开了话匣子, 主动凑过去, 拉着大爷相见恨晚似的,一阵夸他。

会做饭啊, 待人好啊,性格温柔, 没脾气等等。

很多优秀品质他都不确定自己有没有,余遥就往他身上冠。

被她拽着的大爷到地方了,是六楼,跟她一个楼层, 余遥发现后眼睛更亮,跟着大爷同行, 又聊了许久。

大爷可能也没想到,年轻人居然可以啰嗦到这种程度。

他孙子也一直眼巴巴看着余遥手里提着的荔枝。

方堰叹息一声,叫住在岔路口打算跟大爷分开的余遥, 从她手里的提袋内抓了一把荔枝给小朋友。

小朋友看他的眼神像救世主, 满满都是感谢, “谢谢哥哥。”

余遥这个没有眼力见的, 虽然不明所以, 不过还是捏了捏小朋友的鼻子,纠正道:“是哥哥和姐姐。”

“谢谢哥哥和姐姐。”

“祝哥哥和姐姐长长久久,幸福美满。”

小孩奶声奶气跟着喊:“哥哥姐姐长长久久,幸福美满!”

余遥终于满意了,又抓了一把荔枝塞小朋友衣服后的帽子里才跟大爷与小朋友告别,拉着他心情很好的回家。

进门后走到厨房,边往冰箱放刚买的菜,边道:“艳艳,我们今天不在家里吃了吧,我带你去到处转转,熟悉熟悉环境?”

看来她还没有炫耀够。

方堰心里明镜似的,没有拆穿她而已。

周围环境其实他早就自己探过,刚来的第一天,她去上班后他一个人无聊,沿着街和商场上上下下走过一趟。

他的记忆力一向很好,基本已经摸清了哪是哪,不需要再去一次,不过难得余遥有这个兴致,他没有拒绝,答应下来。

“好。”

余遥很开心,加快手上的动作,两三下塞好,拉着他就想出门,方堰阻止了她。

“我去换身衣服。”他身上穿的还是早上上班的衬衫西裤,不适合去玩。

说是到处逛逛,其实就是吃吃喝喝。

余遥愣了一下,“好,你快点。”

她是不想换的,嫌麻烦,干脆坐在一边的沙发上等着方堰,眼看着他进了屋,打开衣柜挑挑拣拣。

门没关,余遥将他的动向看的清清楚楚。

方堰文雅,动作再急也快不到哪里去,余遥撑着下巴,只能干巴巴等着。

边等边想。

有点体会到男朋友等女朋友化妆、换衣服挑选装饰的痛苦了。

不过方堰换好出来,她又觉得挺值。

因为好看。

很少见他穿日常的衣服,只偶尔那么几次,回回都有一种贵族公子的感觉。

今天这身也很显贵气,黑色的真丝衬衫,和同色的裤子。

他很白,被这个色泽一衬,更显白皙,像冬日枝头上落的新雪,无人踏足,也无人触碰,是最干净最圣洁的。

叫人有一种多瞧两眼都是亵渎的感觉。

骨相和身姿太过出彩,就算是路边随手要的衣服都能穿出高贵买不起的样子,更何况特意根据他身形裁剪,完全贴身合适的私人定制。

更好看了。

裹着他漂亮的身子,只露出一双缠了纱布的手,和一截玉一样的修长脖颈。

上面隐约有几个小小的青紫藏不住,悄悄露出头来,更给那白鹤似的雪颈添了一抹色彩。

余遥看了看他,再看看自己。

她今天也是一身的黑,立领的长袖T恤,像衬衫一样,不仔细看还以为俩人穿情侣装呢。

唯一的不同是,方堰比她多了一件紫色的无袖薄衫,微亮眼的色泽,看起来就像他那边是情侣装中的女装,她是男装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