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就算年纪大的老人泪流满面地弯下腰向我请求,也许其他人说不定会觉得对方可怜而帮帮他。

但老实说,对我的触动也并不大。

我的价值观还是自己的事靠自己来做,不要妄图大声呼救然后就会有英雄踩着五彩祥云从天而降。

就算以后我的听力能像是红胖次外穿的超人一样遍布全世界,我也不会一听到有人求救就奔赴过去帮忙。

生活又不是围绕着英雄的丰功伟绩而展开的小说,帮了一个人,另一个人如果赶不及,不帮,他是会怨恨自己做不到还是会怨恨我?

想也知道了,肯定是后者占了大多数。

更别说我也没有那种“能力越大责任越大”的想法,甚至于如果可以的话,也根本不想要这野蛮生长也不受控制的超能力。

在揍敌客当个普普通通的人,不,虽然在揍敌客出生就已经不算是普普通通了。

遗传自父母的基因的超强的身体,在出生之后就经历了电击的训练,即使揍敌客因为早产而最弱的糜稽,在外面一个人对付五十个普通人绝对是很轻松的,在天空竞技场也轻轻松松地打上了一百层。

不过继承家业还是不会继承家业的。

唔,未来的工作再说吧。

作为还没有到六岁的我,还得靠揍敌客养呢。

虽然有了“美人鱼婴儿”还有“森林之子”的名号,但也两手空空,囊中羞涩。

吃咖啡果冻还得靠糜稽的老本,也根本养不起这么多的窟庐塔族。

虽然也可以背靠揍敌客的财力,但我又不打算当家主。

而且背靠揍敌客可不是一个好的选择,甚至可以说很有可能是另一条通往地狱的路。

先不说我的“森林之子”的马甲掀开来一看,“哇塞,居然是揍敌客的小少爷!”

揍敌客的名声比莫克斯家族恐怖不知道多少,都不是一个层面了的事情,窟庐塔族还能自由地走在阳光底下之时,就能听到很多人对揍敌客的诅咒和恐惧之声。

窟庐塔族敢不敢来还两说。

就算他们真得因为我“森林之子”的名头被忽悠的不要不要的,晕头转向,真得一脚踩进了我们揍敌客的大门。

呀咧呀咧,揍敌客的确是够大,也足够安全,即使知道了“火红眼”的窟庐塔族在揍敌客,估摸着也没人敢跑到揍敌客去挖人眼睛。

不过说不定会变成“揍敌客令人发指,居然像是饲养动物一样饲养窟庐塔族,让他们生下孩子挖眼睛”这样的说法传播到整个世界里面,并且估摸着还十分有可信度。

哎,揍敌客原本就是公认的反派,债多不压身,锅多像跳蚤,甩在揍敌客身上绝对大多数的人都会相信,并且觉得这就是他们会干的事情。

明明我们揍敌客也就做杀人的活击而已啊。

即使窟庐塔族的人出面把事实说出来,也会认为是被揍敌客洗脑了。

呀咧呀咧,人类在自己认定的事情上面会非常固执的。

不过席巴也许会利用这件事出个“地狱中的窟庐塔族”的周边来赚一发。

如果他考虑弄揍敌客进入到演绎事业的话,窟庐塔族的人个个颜值都很高,稍微训练一下唱歌跳舞之类的,也许一出道就能成为顶流。

我想了一下酷拉皮卡唱歌,也许会收获一大票的妈妈粉。

不过我们揍敌客的主业还是杀手,目前也没打算效仿《极道偶像》成立一个“后街少女”的偶像团体。

而且实际上,席巴能同意这件事,我都会怀疑席巴是不是被穿了,要不然就是被“情报屋”给反洗脑了。

如果真得带回去了,先不说窟庐塔族的人日后能否培养成为能够面不改色杀和自己没有任何利害关系的狠角色,就真得可以吧,我还得担心席巴会不会逼我杀了他们。

如果是我带了一票潜力出众的流星街人倒也还好,这也勉勉强强算是为了揍敌客的储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