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红岭山城地处西南,是联结着几座大城的中转主城,昼夜都有车马商队进出落脚,十分繁华。

已近正午,倾城日光劈头盖脸地泼洒下来,烘得如织行人头顶发烫,道路两旁卖冰饮凉茶的铺子叫卖声不绝。拖车的马匹打着响鼻,踏起几缕细细烟尘,被天光烤得微微一闪,又飘飘然落回了地上。只是不知为何,明明是幅热闹景象,却无端有几分焦灼的郁气暗涌。

城门边一间小食铺子前,有两人相对而坐。

一人穿着身青衣,正拿银扇为自己送着凉风,另一人颈间卡着一柄破旧的黑色纸伞,姿势极尽懒散地歪身坐着,活像被抽了骨头。

要说晴日里打黑伞,该是怕热得很,可他面前却摆了十数样点心小吃,全都丝丝冒着热气,光用看的都觉得烫眼睛。那人半点不觉似的,左手执筷右手拿勺,左右开弓,风卷残云般一刻不停地往嘴里送东西。

送餐的店小二打小就在店里帮忙,招待过的客人无数,也甚少见这阵仗,小心翼翼地把刚出锅的馄饨汤往桌上一放,“绉纱馄饨,您吃好!”

就赶紧撤到了一旁。

秦念久看了那小二一眼,就收回了视线,拿匙羹舀起一颗绉纱馄饨,呜嗷送入口中。

馄饨馅是拿猪肉虾仁伴着猪油捏的,清汤里撒了些胡椒,味道着实不赖。他尝不出猪肉虾仁胡椒,只觉得这东西早六十七年没吃成,实在可惜。

谈风月面前只摆着一盏热茶,头疼地看着他的吃相,心道这人莫不是饿死鬼托生,无奈道:“……吃慢些。”

才从人烛人灯罗刹私那儿过来,还能有这么好的胃口,实属奇才。

馄饨饱含汤汁,秦念久被烫得舌尖发麻,嘶着舌头道:“也太好吃了——”

他在交界地里待了六十七年,无需睡眠也无需进食,不知饥饿感为何物,更不知道咽下食物的饱足感竟是如此能令人心生愉悦。

“你是不知道,我在那鬼地方待了那么久,都没人给我祭点吃的下来,”他轻轻咬着舌尖,万分感慨,“别人的祭品我又动不得,只能干看着……”

说着,他满带感激地看着谈风月,“还是老祖你好,赏我饭吃。”

“……”

三两句话扣下来,怎么突然就变成他请客了?

谈风月看着秦念久,有些后悔自己为什么要用缩地成寸把他直接带进了城里,而没让他直接饿死在原地。

油亮的木桌上摆着几小罐调料,是让客人随意取用调味的。秦念久眼皮一掀,伸手将小罐全都拿了过来,往馄饨汤里加一样尝一样,又一扬手往里加了大半罐的辣椒盐,直到清汤变成了浊汤,也面不改色地喝下了大半碗。

此番作为,把一旁的小二看得胆战心惊,但怎么说都是客人,他也不敢多说什么,默默地缩到了墙角,垂头揉了揉眼睛。

秦念久对旁人的异样眼光毫无所觉,只觉得尝什么味道都新奇,跟从来没尝过似的,不由奇怪,“哎,你说我上辈子究竟是做什么的啊?”

要说是个天师老道,也不至于连饭都没吃过吧。

这人是把味觉丢在阴司了吗?谈风月拿银扇半掩着脸,将语气中的嫌弃掩饰得极好,“横竖不是个厨子。”

“……”

秦念久瞪他一眼,淡定地撇开了吃空的馄饨汤碗,又端了一碗杏仁糊到跟前,闲找些话来聊,“哎,你这扇子该是个灵器吧,有名字吗?”

谈风月稍稍一怔。

自他有意识起,这扇子就伴在身边了,他只觉得拿着还挺趁手,就把它当作了武器,却从没想过这个问题。

他垂眼看着手里的扇子,蓦地出了神,似有几帧朦胧的画面从眼前闪过。

画面中有只手伸过来,将一柄流彩四溢的银扇递给他,话音模糊,“……起个名字……”

秦念久看谈风月发怔,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问你呢,你这扇子有名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