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

青瑰自然没有再发现什么, 他离开的比路四甲晚,却比他早回到多宝楼,管事将盒子交给路四甲后, 他就待在这吃吃喝喝。

没过多久,唐瓷一脸凝重的推开了厢房的门。

“青瑰,你绝对想不到,路四甲究竟是何许人也。”

青瑰沉思一瞬,抬头:“与前朝有关?”

唐瓷关门的动作一顿:“你知道?”

青瑰摊手:“我猜的啊。看你样子, 我是猜对了。”

“他一进城, 我就暗中跟着他,截获了他的信鸽。”

“——现在三皇子被立为太子, 大姐在宫里处境艰难,尚且年幼。这药不若送到大姐手中, 您选一合适人选吃了,刺杀太子,只要成功,天下必然会回到我们手中。”

“能用‘回到’一词的,除了前朝, 不做其他选择。”

唐瓷疑惑:“你可知道,这‘大姐’是谁?年幼的又是谁?”

青瑰想了想, 以他的身份自然是不知道的。于是他摇摇头,将纸条拿过来, 仔细看了看, 重新折好塞进了鸽子腿上的细竹筒中:“我自然是不知道的,但是京中的几位先生肯定知晓, 你将消息传回京城, 等稍后半天, 再把鸽子放飞出去。”

唐瓷:“好。”

打开厢房的门,管事正恭恭敬敬地候在外面——不管这两人到底什么身份,都给多宝楼挣了七十两黄金,那就是他多宝楼的贵客。须知普通人一天也就花几个铜板。这七十两黄金,普通百姓一辈子都花不完。他的笑自然真诚许多。

“两位大人,那一千三百三十两黄金您是要——”

“就先留在这等知百道回来处理吧。”青瑰摆了摆手,说的很是轻松。

做下属的哪有拒绝的道理,管事自然要听顶上人的话,一转过身,他就笑的见牙不见眼。

殊不知青瑰也正似笑非笑的看着他的背影。

还真以为他是慈善家不成,现在留在这的一千两黄金,以后都是要原封不动吐出来的,只是到时候指使起知百道,可要更加理直气壮了。

伸手搭上唐瓷的肩,青瑰顺手拍了两下:“你去送信,我去催催非启和路四甲,他们还没同意赴会呢。”

唐瓷颇为讶异的打量他几眼:“我还以为你已经忘了。”

青瑰露出嚣张的笑脸:“我的脑子可是一等一的好使。”

谈话结束,两人在多宝楼门口分开,各做各的去。

以飞鸽的速度,不日就能抵达京城。

荆缙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这些日子他没日没夜的学习练功,简直是要在两个月里将欠的十七年全部补上,眼睛下的卧蚕已经和黑眼圈完美的融合在了一起。

学者手里抓着鸽子,黑中带花的鸽子乖巧的窝着,黑豆大的眼睛一转不转的注视着他,满满的可怜。

然而学者惯常是没有表情的,看到的瞬间,荆缙都怀疑他是不是要拿鸽子煲汤。

学者瞧一眼他练功练的满是细汗的额头,双眼微眯:“想不想成为绝世高手?”

觉得这句话好像不是说说那么简单的荆缙郑重的点了点头:“如果我成为高手对大业更有用的话,想。”

学者手指一松,方才还老实乖巧的鸽子立即挣扎出来一飞冲天。

“过几天就有一个离开京城的机会,皇帝会宣你到御书房,不论说什么,你应下来就是。”

……

因为两个儿子和下毒的事,皇帝本就身心俱疲,荆纪在文武百官的请求之下成为太子后,更是成了他的心魔。

午夜梦回,他都在罢免太子和龙位易主之间徘徊。

与婉贵妃的得意相比,太后的心情微妙的与皇帝同步了。

她食不下咽夜不能寐,直到收到了一封飞鸽传书。

——养出一个绝世高手,杀了荆纪。

可惜六顺当初刺杀荆缙的时候不明不白的失了联系,否则他就是绝佳的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