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第2/3页)

那就你了。

自此他成了新的都护。

新都护心想,虽然没有朝廷的任令,他这个都护不知道能当多久,但公主的知遇之恩,他永远铭记于心,肝脑涂地在所不辞。

一个一心想着报恩的人,激发出的潜能足以让人大吃一惊。一夜的功夫,天还没亮,贼军被打得溃不成军喊爹喊娘,新都护更是一马当先,擒获贼方首领。

新都护单膝跪地,向公主献上贼首头颅:“殿下,贼人在此,请殿下过目。”

宝鸾赶紧闭上眼,闭眼前不忘先扭头——这样看起来就是她嫌弃贼首面目难看,而不是她怕看见血淋淋的首级。

都护府大半的官吏虽然都是她下令斩杀,但人好歹留了个全尸,按人头数记功自有别人去办,也就没人捧着脑袋给她看。可以说,造就了血淋淋事实的人,至今没有目睹太过凶残的场面——就连班哥割喉喀什那次,他都预先用身体挡住了她的视野。

突然一颗新鲜的脑袋送到眼中,宝鸾忍住了才没有吐出来。无奈,热情的新都护还等着公主的激励,她猛嗅几口袖子里藏着的香囊,才从新都护手里抓过那颗面目可憎的头颅。

高举,大喊:“乱臣贼子,人人诛之!贼首之尸,当挫骨扬灰!”

话毕,手一挥舞,头颅抛掷出去。纵马跃起,第一个踩踏过去。

小小一颗头颅很快成了泥饼,士气大涨,高呼万岁,勇猛地冲向仍未投降的叛军。

太阳高高升起时,战场已分出最后的胜负。山寇全军覆没,主事人全斩首阵前,顽抗的也都丢了性命,剩下七千俘虏,宝鸾本着不浪费人力的原则,决定将他们饿个半死后分批次发配去沙漠中种树造林。

城门大开,石城镇的百姓们等候着迎接他们的救世主。崔玄晖在人群的最前方,没来得及梳洗,简单用袖布擦一擦,五官轮廓现出来能认个大概,扶正发冠,颀长的身形直挺似松——哪怕最狼狈的时候,这板正的腰杆也从未低下。

马蹄声飞至耳边,马背上的女郎冲他扬起笑脸,笑容闪耀动人心,连她身后高照大地的艳阳也自愧弗如。

她来到他身边,骄傲地说:“表哥,我来救你了。”

她面色略显苍白,精神却神采飞扬,含笑的目光藏住了另一句话——看,这次换她救他了。

如玉的君子满身尘埃,仿佛被日光灼烧一般,他低了眼垂了傲气,板正的腰杆深深埋下去,轻声道:“小善,多谢。”

宝鸾走在城中,第一次发觉人们注意到除她容貌以外的东西。他们激动呼喊她的封号,在看到她靠近时不再躲开或偷视,他们望着她,眼里是生的希望。

他们或哭泣或大笑,像以往那样跪拜街边,但和从前不同的是,这次是满怀感恩的虔诚,而以前是聊胜于无的麻木。

入了官衙,郡太守和属官围过来,她任命的新都护做了个好榜样,其他人有样学样,大气不敢出,小心翼翼等着她发号施令。

他们不再将她视作美貌惊人的公主——偶尔有点小聪明,比如种树治沙。她高坐主位,第一次名副其实地占据这个位子,他们终于察觉到她除了美貌和小聪明外,还有一点点勇气和一点点本事。

所有人等着公主入城后的第一条口令,公主没有掩饰她的骄矜和兴奋,连夜征途使得她看上去有些疲乏,但她依然光彩照人,事实上,在她领着援军出现的那刻起,所有幸存的人都无法抑制这份仰慕,这份记忆注定难以磨灭,或将伴随终生。

公主理所当然地拿过太守官印——现在她两手都掌着印,一手官印,一手虎符。她俨然成了这里的长官,抑扬顿挫下了三条命令——

第一:烹肉宰羊犒劳将士。

第二:登记死去士兵的名字,敛尸葬骨。

第三:告知前线大军,石城镇危机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