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里恩斯(第3/6页)

近一年来,他创作出十几首惊才绝艳的诗歌和戏剧、他的名声响遍了整个诺城,和受到诺城势力辐射、影响的区域,同行和手下的一堆吟游诗人、演员开始吹捧他,数不清的美貌又高贵的女人开始对他青睐有加,从贩夫走卒的女儿到贵族身份的寡妇……

虽然普西拉对他盯得很紧。

然而他是谁,丹德里恩,把诗歌和艺术定为人生终极目标的男人,他的急智一次次化险为夷,摆平了普西拉的怀疑。

事实上,形形色色的女人是他灵感的终极来源之一。

他过去喝多了酒,醉得失了智,才会以为自己一心一意绑定在女吟游诗人身上,然而他很快就大彻大悟,自己的一生,绝对不会钉死在一棵树之上!

他享变了所有男人梦寐以求的极乐,而这些深入骨髓的乐趣,又反馈给他无穷无尽的灵感。

这是个正向循环!

哈哈!

吟游诗人舞步飞旋,笑容越发灿烂,然而这笑容突然就僵住了。

晚霞的光芒洒在巷子口几个男人身上,让他们表情更加阴鸷。

“丹德里恩大师,请原谅我在这种地方堵住你……”为首的那位穿着一身灰色的雇佣兵皮夹克的男人朗声说着,向他逼近过来。

哪怕丹德里恩不通武技,但他毕竟跟杰洛特走南闯北多年,一眼就看出这男人身手不凡、气势惊人,还带着点看不透的神秘,至于他身边的两个跟班,则是普通至极的混混。

“可我实在对您的诗歌无比仰慕……当我听说您在诺城开了一间歌舞厅之后,就迫不及待地赶了过来,我想亲自跟您聊一聊……但请放心,如果事情顺利,宾主尽欢、耽误不了您多少时间。”

“我最喜欢跟同道中人交流诗歌,但这地方实在不是什么高雅之地,会影响我的兴致和发挥,”大诗人跺了跺脚,甩去靴子上的污泥,目光缓缓掠过三人的面庞,为首的那位有着湿润的黑色眼眸,尖鼻子,薄嘴唇,脸上带着一道丑陋疤痕,“咱们换个地方,就去歌舞厅宽敞、豪华、舒服的椅子里坐着聊!为表诚意,我免掉几位的茶水费!”

“别紧张、别担心,”里恩斯又朝他靠近了一步,近的一伸手就能掐住大诗人的脖子,“先听听我的问题如何?”

他使了个眼神,一个混混径直越过大诗人,堵住他后边的退路。

“你的诗歌独树一帜,简直开创了一个全新流派——歌颂变种人,哇呜……如此冒天下之大不韪的举动,居然没有引来骂名,反而让诺城人民看得津津有味,您的才华的确有化腐朽为神奇的魔力。”他先是赞叹了一番,话锋一转,

“那么我就直说了,我对你的《意外之旅》中歌颂的角色——一个白头发的猎魔人很感兴趣……所有对诗歌有研究的人都知道,诗歌是以现实为蓝本创作。你对他跳舞似的剑术、刀子嘴豆腐心的性格,以及忐忑的身世和遭遇如此了解。想必你和他是至交好友。”

里恩斯直直盯着大诗人的眼睛,锐利的眸光仿佛要看穿他的内心,“那么您知道他在哪儿吗?”

杰洛特?

丹德里恩眼珠子一转,瞬间看明白,这家伙找自己的老友定然没安好心。

无论是看在深厚的情谊的份儿上,还是猎魔人带给自己的歌舞厅这番伟大事业的份上,他都没有别的选择。

“阁下如何称呼?”

“里恩斯……盛名在外的大诗人认不出我很正常,您的仰慕者众多,而我只是一个无名小卒……但仁慈慷慨的阁下可否给与我一点微不足道的帮助?”

“抱歉、我爱莫能助,”丹德里恩耸了耸肩、摇头,“这个白发猎魔人的故事,来自于另一位吟游诗人,我当时起了兴致,就牢牢记在心头,改编了一番。可事实上,我对这个白发佬的真实身份一无所知。”